徐圩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徐圩线跨驳盐河桥施工项目XWHD-QLSG5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6-05-29 12:26:41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徐圩线跨驳盐河桥施工项目

XWHD-QLSG5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徐圩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129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建许字〔202600154批准,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圩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徐圩线跨驳盐河桥施工项目XWHD-QLSG5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徐圩港区疏港航道起自烧香河与烧香支河交界处,止于复堆河口,全长约22.44公里,按二级航道标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船闸工程、桥梁工程等。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徐圩线跨驳盐河桥起点西侧现状路,依次跨越驳盐河、水塘,终于东侧西安路,桥梁跨径为4×20+4×18.5m空心板梁桥,桥梁总长160.16m桥梁全宽9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XWHD-QLSG5标段,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徐圩线跨驳盐河桥。招标范围为对应标段范围内的桥梁工程、接线道路工程及桥涵附属设施等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相关预埋件的预埋、临时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工期7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

注:相关投标人(适用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2111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扩建桥梁施工项目(已完业绩中包含新建或改扩建桥梁施工)。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A.资质要求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202111以来,已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桥梁施工项目已完业绩中包含新建或改扩建桥梁施工)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A.资质要求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202111以来,已完成的新建或改扩建桥梁施工项目已完业绩中包含新建或改扩建桥梁施工中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含副职

3社保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上述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63-20265月)中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52912:0020266517:3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6  22  9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6  6  22  10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

人:王钦

   话:0518-82256052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27

人:翟墨、张春阳、胡继军

   话:025-86602545-8004(分机号)

   真:025-86602545

工作QQ2578779464(投标申请人主动添加QQ

E-mail2578779464@qq.com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钦、翟墨/0518-82256052025-86602545-8004(分机号)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信封)。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招标文件关于暗标的要求及规定编制。

8.6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人:王钦、翟墨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

   话:0518-82256052

    邮    件:2578779464@qq.com

 

8.7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

   编:210001

   话:025-52853073

   真:025-5285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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