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码头工程)EPC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6-05-27 19:51:38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码头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码头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江苏省滨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滨政服投资〔2025〕7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招标人为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盐城港滨海港区规划主港池液体散货码头区南侧2#泊位及其后方陆域,为主港池以南、海油路以北、海堤路以西、闸北路以东的工业用地,2018-10-12018-10-2号地块,用地面积224.95亩。LPG一级冷冻库包括24万立方米丙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14万立方米丁烷双金属壁常压低温全防罐,33500立方米LPG压力球罐,16个装车鹤位。码头工程新建15GTLPG泊位,设计通过能力220万吨/年,码头采用分离卸荷式地连墙板桩结构,可满足15GT船舶或者23GTLPG船舶同时靠泊作业,码头长度为310m,及相应配套工艺及附属设施。建成后项目周转规模150万吨/年,接卸150万吨低温LPG,输出150万吨/年的常温压力LPG产品,其中100万吨/年通过汽车槽车或管道外运,50万吨/年通过LPG压力船转运,预留管道外输接口。码头工程建设用地面积24.95亩。

2.2招标范围

总承包范围:新建15GTLPG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疏浚,纳泥区临时围埝,以及码头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相应的配套工艺及附属设施。码头泊位长度310m,可满足一艘5GTLPG船舶或同时满足23GTLPG船舶靠泊作业,码头水工结构按照10万吨级油船进行设计,码头前沿顶高程为6.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为-14.2m,停泊水域宽度为74m。考虑本工程与西侧后续码头工程的连接,码头西侧布置65m过渡段。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施建筑及安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试运行及项目管理的总承包:

1、以初步设计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为基础,码头工程为新建15GTLPG泊位,可满足一艘5GTLPG船舶或同时满足23GTLPG船舶同时靠泊作业以及相应配套及附属设施在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依据批复的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开展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和工程交工验收,以及培训、试车、开车、竣工验收阶段的支持、配合和服务工作,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跟踪检查、保修等。

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

1)设计:包括停泊及回旋连接水域疏浚工程,码头主体及地基处理工程,纳泥围埝工程,LPG靠泊作业码头水工建筑工程以及码头配套设备设施(导助航设施、登船梯、脱缆钩、辅助靠泊设施、橡胶护舷、船岸通信、船岸连接系统、环境监测、溢油监测系统、预埋件、引桥栏杆、系船柱、装卸臂灯杆等基础、绿化等),辅助建()筑物工程,以及码头供电照明、通讯、控制及环境保护等配套工程的全部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作,同时满足数字化设计与交付要求(含BIM三维建模)。

2)勘察:满足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地质测量、勘察。

3)采购:负责本工程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接卸、验收、仓储、保管、领用、试验、质量管理等工作。乙方物资采购工作要严格执行甲方有关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主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品类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质量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绿色采购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仓储物流管理办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物资管理目录》《昆仑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乙采物资管理指导意见》《QSY13474-2024物资到货质量检验管理规范》。

4)施工: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和要求。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装、单机试车、交工验收,竣工试验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提交符合归档要求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进行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维修等。

5)生产操作培训:承包人应负责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生产操作培训。培训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码头相关配套设备(登船梯、辅助靠泊设施等)的操作培训。通过培训,应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理论基础、工艺流程、操作流程、故障排除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

②系缆人员作业培训。通过培训,应使系缆人员熟练掌握艏艉缆、倒缆、横缆以及带缆艇或拖轮辅助带缆的操作方法和应急预案,熟悉了解系缆作业的安全作业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

③码头SSL船岸通讯系统等自控、通讯系统、环境监测、溢油监测系统的操作培训。通过培训,应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理论基础、工艺流程、操作流程、故障排除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

6)六化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六化”实施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管理要求,开展标准化设计、集约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智能化管理、数字化交付。

7)其他工作: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及评审、水上水下作业许可、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及缴费、施工安全风险专项评估等涉及施工的各类手续);

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助航标志)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项目现场安全、消防及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警戒费、海上电子围栏、安全评估费等);工程移交前的照管与维护;

负责码头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设与实施,配合数字化及智能化服务商的工作,将智慧工地相关数据上传至项目一体化管理平台;编制竣工文件;

负责数字化交付中策划交付、数字孪生体构建以及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生产、竣工验收等阶段产生的数据、资料、模型以标准化的形式通过数字化交付接收平台向发包人进行移交;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必须履行的各类报审、验收、审批、备案、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负责,采取措施避免施工对周边生产生活及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对发生的影响负责;

配合项目整体试车、开车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的支持、配合和服务工作;

负责缺陷责任期、保质期内的质量跟踪检查、保修等。

按照项目总体创优质工程奖的建设目标,编制码头工程创优策划方案,并协助投标人开展创优工作,确保取得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等省部级优质工程奖。

  1. 本合同包括规范及标准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的检测试验及监测。

    2.3计划工期

    盐城港滨海港区LPG一级冷冻库及码头工程(码头工程)建设周期约12个月,计划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具体以码头监理发出开工令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疏浚工程无缺陷责任期。

    2.4.质量要求

    2.4.1.质量控制总目标:确保项目达到省部级优质工程标准,确保取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

    2.4.2.质量控制分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合格率100%;

    2)按计划组织各级设计审查且问题跟踪率100%。

    2)采购质量目标

    1)采购按计划交货合格率达到100%;

    2)采购物资验收合格率100%。

    3)施工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http://service.jtyst.jiangsu.gov.cn:66/cims/publicity/announcement/publicShow?type=21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截止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①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投标形式及联合体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满足上述①、②任意一项资质条件即可;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须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其中设计单位须满足上述①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上述②资质要求。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时:自2020年01月0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具有至少一项已交(竣)工的国内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2.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202001月01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应具有一项已交(竣)工的国内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工程设计业绩或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施工单位应至少具有一项已交(竣)工的国内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施工承包业绩或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散货码头EPC总承包业绩(本条所述EPC总承包业绩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绩,但作为联合体一方的EPC总承包业绩需要符合其合同所附联合体协议分工才能予以认可)

注:水工结构改造、预留、兼靠、码头等级升等业绩不予认定必须为新建或同等及以上规模扩建项目。以上时间、内容、性质等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http://service.jtyst.jiangsu.gov.cn:66/cims/publicity/announcement/publicShow?type=2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中内容为准若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3人员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

3.3.1.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为准)

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国内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具有8年及以上码头类工程管理经验(年限以表3“主要工作经历”中码头类工程管理经历累计核定)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3.1.2设计单位投标的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为准);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为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国内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具有8年及以上码头类工程管理经验(年限以表3“主要工作经历”中码头类工程管理经历累计核定)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3.1.3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由设计单位派出,应符合上述3.3.1.2的要求

3.3.2设计经理(设计负责人

3.3.2.1 设计单位投标的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为准);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项国内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不少于8年。(年限以表3“主要工作经历”中码头类管理经历累计核定)

3.3.2.2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3.2.1要求。

3.3.2.3 联合体投标:应承诺联合体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3.2.1的要求。

3.3.3施工经理(施工负责人)

3.3.3.1建筑施工单位投标的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具有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8年以上码头类工程管理经验(年限以表3“主要工作经历”中码头类工程管理经历累计核定)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项国内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3.3.3.2设计单位投标的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符合3.3.3.1要求。

3.3.3.3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符合上述3.3.3.1要求。

3.3.4质量经理(质量负责人)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8年以上码头类工程管理经验(年限以表3“主要工作经历”中码头类工程管理经历累计核定)

3.3.5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

1)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施工安全);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具有8年及以上码头类工程管理经验(年限以表3“主要工作经历”中码头类工程管理经历累计核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国内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安全总监/安全副经理/安全负责人或EPC总承包安全总监/安全副经理/安全负责人业绩

3.3.6技术经理(技术负责人)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8年以上码头类工程管理经验(年限以表3“主要工作经历”中码头类工程管理经历累计核定)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项国内沿海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技术总工或EPC总承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工业绩。

3.3.7采购经理(采购负责人)

1具有经济师或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8年及以上码头类工程管理经验(年限以表3“主要工作经历”中码头类工程管理经历累计核定)

3.3.8数字化交付负责人

具有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3.3.2-3.3.8)人员业绩认可条件为: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表4“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数据为准,如报表4无法体现以建设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3.3.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3.9.1投标人已建立成熟有效的管理机构和员工培训、考核机制,并提供相关规章制度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本项目机构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技术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数字化交付负责人,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企业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3.3.9.2项目经理、施工经理、技术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数字化交付负责人必须全程长驻项目现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长驻现场承诺书,明确承诺履约期间不擅自脱岗、离岗,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现场考勤与管理。

3.3.9.3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类或建安C类)。(具体要求参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3.4财务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规事项。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截止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

3.6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3.8.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按分工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8.3应满足下列要求:

3.8.3.1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且不能超过2家单位,投标时需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

3.8.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按分工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8.3.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8.3.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3.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9其要求

3.9.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承诺函)。

3.9.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函)。

3.9.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

3.9.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9.5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施工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施工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4.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石油昆仑液化气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颐航大道18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15-89180011

电子邮件:xudi01@petrochina.com.cn

招标代理: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田霖昊

电话:010-62065862

  1. mail:tianlinhao@cnpc.com.cn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传真:0515-83082019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传真:0515-88111502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预约开始时间:20265289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66291000分。

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录入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8.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62910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62911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7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可以将保函原件提前快递给招标,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8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9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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