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施工项目G346JY-SG-1、2、3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10 17:27:54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施工项目

G346JY-SG-12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已由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基础发〔2024127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386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建许字202500241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对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施工项目G346JY-SG-12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路线起自现状346国道与夏东路交叉处,沿老路向西,与229省道交叉后,止于与河豚路交叉处,路线全长9.8公里,均为老路扩建。采用设置辅路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老桥利用维持原有荷载标准(公路I2004)。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招标范围与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为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施工项目,划分G346JY-SG-1标段、G346JY-SG-2标段、G346JY-SG-3标段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如下:

G346JY-SG-1标段招标范围为: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主线桩号K0+758~K3+200范围内的路基、辅道路面、桥梁(不含混凝土预制箱梁的预制、运输及主线高架桥、匝道的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工作)涵洞、雨污水管道、排水、海绵城市、保通及线外工程等的施工,标段范围内相关工程基础和预留预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G346JY-SG-2标段招标范围为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主线桩号K3+200~K5+034.839范围内的路基、辅道路面、桥梁、涵洞、雨污水管道、排水、海绵城市、保通及线外工程等的施工,桩号K0+758~K3+200及K5+034.839~K7+554.493范围内的混凝土预制箱梁的预制、运输,桩号K0+758~K7+554.493范围主线高架桥、匝道的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标段范围内相关工程基础和预留预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G346JY-SG-3标段招标范围为:346国道江阴夏东路至河豚路段主线桩号K5+034.839~K7+554.493范围内的路基、辅道路面、桥梁(不含混凝土预制箱梁的预制、运输及主线高架桥、匝道的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工作)涵洞、雨污水管道、排水、海绵城市、保通及线外工程等的施工,标段范围内相关工程基础和预留预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30个月(自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具备交工条件之日为止,桥梁伸缩缝施工工期不在计划工期内)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若为独立投标的,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备其承担施工工作必须具备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联合体各方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或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202111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即可)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4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最多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6.2招标文件不收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569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5611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开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上发布。

9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江阴市五星路18

 

邮政编码:214431

联系人:范工、金工

电话:0510-86080089

传真:0510-86080002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薛晓春、杨海峰、王辉

 话:025-87715117

 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10其他

10.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25-87715117

10.2《投标报表》的信息来源于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尽快完成信息备案或更新工作。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或政府相关网站、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10.4若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0.5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应采用相应的电子签章代替。

10.6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制,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时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项得0分。

10.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或在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本公告“10.联系方式”)提交文字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凡超出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招标人均不受理。

10.8 由于电子交易平台设置原因,招标文件封面的招标人为“江阴市交通局”,本项目招 标人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为“江阴市交通局”视为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

10.9本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

监督机构: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无锡市新金匮路 1 号

电话:0510-81822815

邮编:214131      。

10.1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文通招标投标交易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补遗书件,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11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