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连公路穿城段市政化整治工程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2 17:56:32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宁连公路穿城段市政化整治工程

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宁连公路穿城段市政化整治工程 淮安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淮政发〔2026〕2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26〕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交通运输局淮交建许字〔2026〕00001号批准,项目业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整治路段为宁连公路的247省道K12+890-K24+618段(全幅)和327省道K154+405-K158+067段(全幅),全长15.39km,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清江浦区境内,现状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整治完成后按城市道路标准调整为设计速度60km/h。

总体整治方案为:

1、信号灯交叉口路段实施抗车辙整治,铣刨挖除老路结构层,重新实施水稳碎石基层+改性沥青封层 +8cmGRAC-20 灌入式复合路面下面层+4cmSBS改性SMA-13沥青砼上面层,部分交叉口增加车道实施渠化整治。

2、路面病害严重的一般路段,铣刨沥青砼上面层,处理下层病害后重新铺筑沥青砼上面层。

3、桥梁整治,对防撞护栏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的7座桥梁的防撞护栏采用钢构件加高,分别为许庄桥、三道河桥、柴米河桥、灌溉干渠桥、四支河桥、周圩桥和一支河桥;板闸干渠桥错台布置,防撞护栏不对齐,视觉效果较差,拟接长防撞护栏至对齐,并在护栏端部设置钢遮板;增设板闸立交桥防抛网。

4、中分带整治

(1)中分带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改城市隔离护栏

拆除现状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中分带范围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并用乳化沥青黑色化,重新设置城市隔离护栏。

(2)中央绿化隔离带改造方案

拆除中分带内波形梁护栏(立柱需切割,以免破坏原有防水层),移除现状绿植,重新设置水泥砼抗肩和花岗岩缘石,补充回填种植土。

(3)板闸立交桥西桥头-G205 武墩平交口之间部分路段仅有波形梁护栏缺失绿化带,恢复成绿化带形式,具体做法如下:拆除中分带内波形梁护栏,挖除路面结构,重新实施防水层后回填种植土。

5、交安设施整治

(1)对标志进行维修、换膜、完善、新增、拆除;

(2)对重铺范围标线进行重新施画;

(3)拆除现状中分带和路侧护栏,针对路侧情况重新设置路侧防护;更换板闸立交匝道处护栏板。

6、中分带绿化整治

中分带种植低矮植被、绿篱、小花木等。

2.2本项目施工共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SG1标段。

招标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中分带整治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与发包人现场确认为准)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交安设施与中分带绿化整治另行招标。

2.4建安费:SG1标段约人民币2415万元,含6%暂列金额。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78个日历天(暂定2026年5月7日开工,2026年10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2)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和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1.2业绩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202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两个单项合同里程(里程指二级公路全幅或一级公路半幅)不小于5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实施内容中必须包含桥梁建设或者桥梁维修改造)。

备注: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202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里程指二级公路全幅或一级公路半幅)不小于5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实施内容中必须包含桥梁建设或者桥梁维修改造)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②202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里程指二级公路全幅或一级公路半幅)不小于5km的国省干线公路的建设工程或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③无在岗项目。

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如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1.6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先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然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完成报名工作,联合体双方完成各自的报表,最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关联联合体成员的报表,双方报表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组合联合体的操作步骤如下: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点击预约管理,选择本项目,点击副联单位管理,点击选择副联单位,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即可,具体操作事宜投标人可咨询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系统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206元/标段。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淮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517-83941249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天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转盘巷16号

项目负责人:杨莉莉

联系人:李阳坤

电话:17372479490

电子邮箱:33104658@qq.com

 

行政监督: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电话:0517-83669168

地址:淮安市大治路12号

邮编:223001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4月3日9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14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5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秦先生、李阳坤

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75号

电话:0517-83941249、17372479490

E-mail:33104658@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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