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7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综合养护检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2027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综合养护检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政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_。现对2026年-2027年常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综合养护检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6年-2027年对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约251座普通国省道桥梁(左右幅计1座)及其他计划接养桥梁进行综合养护检查,包括桥梁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特殊检查等,为后续桥梁的养护处治提供合理建议。
2.2招标内容:
2.2.1、桥梁定期检查
2026年-2027年每年对市公路中心管养的所有普通国省道桥梁开展定检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2.1.1、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技术状况评定,对桥梁病害成因和发展进行分析,按时限要求提交桥梁定期检查报告。提出桥梁养护或特殊检查建议,合理编制年度桥梁养护科学决策报告和下一年度养护建议计划。
2.2.1.2、对已完成永久观测点设置及委托人要求的桥梁开展桥面线形监测,需对桥梁已有永久观测点进行复核,确保观测点完整、准确。如有新接养桥梁尚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观测点的,需按照规范增设永久观测点。
2.2.1.3、根据业主要求,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对新接养桥梁进行初始检查及后续综合检查服务。
2.2.1.4、需在每年11月按时提交当年桥梁定期检查报告。
2.2.2、桥梁经常性检查
2.2.2.1、自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共计24个月)每月对市公路中心管养的所有普通国省道桥梁开展经常性检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桥面设施、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等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出具经常检查报告和养护处治建议方案,及时填报桥梁经常检查记录。
2.2.2.2、每月桥梁经常性检查中对人工无法直接到达的桥梁部位需结合无人机等智慧巡检手段实现全面检查,并提供影像资料。
2.2.3、特殊检查
2.2.3.1、2026年-2027年对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构件损伤原因及程度的桥梁、部分需要重点关注的特殊结构桥梁、需要判明水中基础技术状况的桥梁、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撞击事故造成损伤的桥梁等开展特殊检查。特殊检查应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
(1)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及其退化程度的测试鉴定;结构或构件开裂状态的检测及评定。
(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检算、试验和鉴定。
(3)桥梁抵抗洪水、流冰、风、地震及其他灾害能力的检测鉴定。
(4)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风灾、火灾、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他因素造成损伤的检测鉴定。
(5)水中墩台身、基础的缺损情况的检测评定。
(6)定期检查中发现的较严重的开裂、变形等病害,应进行跟踪观测,预测其发展趋势。
2.2.3.2、每年每个标段桥梁特殊检查不少于6座,一标每年桥梁水下桩基检测不少于60根 ,二标每年桥梁水下桩基检测不少于40根。具体检测数量和工作内容以委托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2.2.4、各标段按季度针对本季度内桥梁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报。
2.2.5、配合委托人及时校对、更新桥梁管理系统(CBMS)数据,确保桥梁管理系统数据的完整度和准确性。
2.2.6、根据《国家公路网重点桥梁和隧道监测评价规程》及相关规范要求,针对国评重点桥梁,每个标段根据委托人要求开展国评桥梁模拟外业检查工作,并配合委托人按照国评内业要求梳理完善桥梁养护管理基础资料、桥梁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资料,建立完善管养资料体系,对桥梁养护制度、手册等进行修编,配合委托人做好国评桥梁现场迎检工作。
2.2.7、每个标段合同周期内需配合委托人组织开展桥梁养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一次。
2.2.8、配合委托人做好全年各类桥梁专项行动的桥梁检查、排查等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提交检查成果。
2.2.9、 配合委托人梳理完成全市普通国省道桥梁“一桥一档”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包含桥梁基本情况、养护维修历史、桥梁风险辨识、桥梁科学决策等内容。
2.2.10、服务单位需在本项目中积极应用智能化检测新技术、新设备等,并提供相关成果材料。
2.2.11、围绕桥梁管养等委托人要求,2026-CZ-QLJC-2标段需提供1名技术人员固定在常州配合委托人完成相关桥梁技术服务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两个标段:
2026-CZ-QLJC-1标段:溧阳市、金坛区范围内管养的所有普通国省道桥梁,共计154座桥梁(左右幅计1座),总延米数为15259.51延米,其中大桥29座,总延米数为10357.12延米,中小桥125座,总延米数为4679.19延米。
2026-CZ-QLJC-2标段:常州市辖区、武进区范围内管养的所有普通国省道桥梁。共计共计97座桥梁(左右幅计1座),总延米数为11908.1延米,其中大桥22座,总延米数为8880.76延米,中小桥75座,总延米数为3027.34延米。
合同期内如有新接养桥梁,同步纳入对应标段服务范围。
2.4 计划服务期: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证书(CMA)。(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3.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普通国省道桥梁或高速公路桥梁的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项目。(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项目可不在同一合同)(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3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试验检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人员资质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桥梁隧道(或桥梁)工程。(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桥梁隧道(或桥梁)工程。(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3)拟投入的试验员不少于3名,均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者试验检测员(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3.5人员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普通国省道桥梁或高速公路桥梁的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6其它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员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招标范围内任何项目的施工、监理合同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常州市龙江路高架钟楼大桥东堍
邮政编码:213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9-81661751
招标代理:常州泽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润园6幢106号
邮政编码:213022
联 系 人:金工
联系电话:0519-85551758
邮 箱:CZ_zezhou@163.com
8.其他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网站页面。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因素的,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上述网页截图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6年1月12日上午9:30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电子章)”。
8.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