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暨安全咨询服务项目
LSXXHD-HDPZGC标段、LSXXHD-HDAQZX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暨安全咨询服务项目LSXXHD-HDPZGC标段、LSXXHD-HDAQZX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起自兴东线与连申线交汇口,讫于连申线盐城与海安界,航道整治里程36.317公里。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整治航道里程约36.3公里。航道基本尺度为: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60米,最小通航水深为4.0米,弯转半径不小于480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2个标段,即LSXXHD-HDPZGC标段、LSXXHD-HDAQZX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
LSXXHD-HDPZGC标段: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不含北海大桥、东进大桥)品质工程创建工作的前期策划、指导、考核评价,创建成果申报、验收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第五章 标准及项目需求”。
LSXXHD-HDAQZX标段: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不含北海大桥、东进大桥)总体安全风险评估,创建平安工地省(部)级“示范工程”实施,编制综合应急预案,负责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第五章 标准及项目需求”。
2.3工作周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企业业绩要求
LSXXHD-HDPZGC标段: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公路或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咨询服务工作。
LSXXHD-HDAQZX标段: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公路或水运工程安全咨询服务工作。
3.3企业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LSXXHD-HDPZGC标段:
(1)资格条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业绩条件: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公路或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LSXXHD-HDAQZX标段:
(1)资格条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专业)。
(2)业绩条件: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公路或水运工程安全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2)本次同时招标的LSXXHD-HDPZGC标段、LSXXHD-HDAQZX标段两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中路8号
联 系 人:张楠
电 话:0515-88110505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德汇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系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话:0518-85515121
工作QQ:1175800097
E-mail:1175800097@qq.com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佳佳、0518-85515121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或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4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5日18:30,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23:59。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10: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马先生
地 址:连云港市凌洲东路德汇商务大厦B座1217室
电 话:0518-85515121
电子邮件:1175800097@qq.com
8.8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邮 编:210001
电 话:025-52853073
传 真:025-528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