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暨股权投资项目DJ-HW-YZL1、DJ-HW-YZL2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5-10-11 16:54:47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暨股权投资项目DJ-HW-YZL1DJ-HW-YZL2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24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暨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中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G4013)的组成部分,也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S35)的组成部分。路线起自与沪蓉高速公路交叉处的丹阳新区枢纽,向南经丹阳东、珥陵、皇塘、金坛东,止于与沪武高速公路交叉处的金坛经开区枢纽,接已建的常州至溧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41.35公里,全线按照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暨股权投资项目,共2个标段,即DJ-HW-YZL1DJ-HW-YZL2标段

DJ-HW-YZL1标段负责DJ-DY1DJ-DY3DJ-DY4DJ-DY5标段预制构件的供应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DJ-HW-YZL2标段负责DJ-JT1DJ-WJ1标段预制构件的供应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2.3股权投资计划

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桥梁预制构件将分为若干标段进行制造供货暨股权投资招标,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指定出资方已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出资方共同成立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项目公司名称)。本次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承诺的股权投资方将以增资扩股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按要求数额完成资本金增资,并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等工作。

江苏丹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资本金出资方案为在约定时间前,由各股权投资方、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出资方、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出资方根据各方的股权比例分阶段完成资本金出资到位,具体资金到位计划见出资协议书。

2.4计划供货时间20264月~2027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业绩要求

201511日以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应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桥梁混凝土预制梁供应项目(预制砼箱梁不少于20000m3)或1个高速公路路基桥涵施工项目(其中包含预制砼箱梁不少于20000m3)。

2)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B.预制工厂要求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应具有能够生产桥梁混凝土预制梁的工厂,否则应有新建或租赁的计划。

C.信誉要求

a.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服务类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投资能力要求

1)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参与股权投资联合体成员中的各方)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参与股权投资联合体成员中的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5)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参与股权投资联合体成员中的各方的投资意向应取得其本单位或其董事会的批准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118002025102418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为:340699906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610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11613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7

联系人:赵敏慧、周泽骏

工作QQ3406999065(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电话:025-86602545-8004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的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暨股权投资项目DJ-HW-YZL1DJ-HW-YZL2标段共计2个标段中,1家单位(包括其参加的所有联合体)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20251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