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宿迁城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项目G235-GKTZ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30 20:31:22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35国道宿迁城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项目G235-GKTZ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35国道宿迁城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35国道宿迁城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35国道宿迁城区段改线工程全长约4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排水、绿化、照明、监控及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36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35-GKTZ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35国道宿迁城区段改线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专题研究以及相关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a.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其他规划研究。

b.专题研究:编制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专题研究范围内涵盖项目审批所需的所有专题,包括但不限于用地报批服务(一期工程)、安全性评价等。

c.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d.后续服务: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以及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e.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3服务周期

a.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审查稿,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7日内完成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b.专题研究报告按项目实施进度及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

c.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工作进度的要求;

d.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公路,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2)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工作内容包含单项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的项目名称或工程简介处描述清楚投资额、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2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技术职称为准);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表4中任职结束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工作内容包含单项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表4中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简介处描述清楚投资额、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2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社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缴费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最近1个月(2025年9月或2025年10月)。

3.2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信用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工作大纲采用暗标评审。工作大纲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提示性标记、文字、徽标、人员名称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362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360059181

招标代理: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西路151号

联系人:黄皇、卢芬

电    话:15851165295、15751551944

电子邮箱:sqjtfw@163.com

 

监督部门: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0527-84355162

8.其它

8.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8.2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预约的,不影响本项目的投标,未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预约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采用多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支票、电汇、银行转账、网银支付等)方式缴纳的,投标人应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经CA登录后,进行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操作;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可以不进行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操作。如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21:00至2025年10月23日9:30。

(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