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邵船闸上游大运河停泊区增设防撞护舷及21#靠船墩维修项目YSCZKCDW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19 19:27:38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盐邵船闸上游大运河停泊区增设防撞护舷及21#靠船墩维修项目YSCZKCDWX-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邵船闸上游大运河停泊区增设防撞护舷及21#靠船墩维修项目已由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发2025年全市航道、船闸养护实施计划的通知》(扬港航计〔2025〕1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盐邵船闸上游大运河停泊区增设防撞护舷及21#靠船墩维修项目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盐邵船闸位于千年古镇--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北首,船闸上游与京杭大运河连接,下游经盐邵河到泰州、盐城等地区,是沟通苏北大运河和里下河水系的重要枢纽。船闸1976年3月始建,1977年8月建成通航,船闸主尺度为160×16×3(米)(闸室长×宽×门槛水深),闸首口门宽度为10.4米,设计通过能力1000万吨/年,历史通航高峰连续多年超2000万吨/年以上。目前,船闸上游大运河航道为Ⅱ级航道,下游盐邵线航道为V级,规划等级为Ⅲ级,是江苏干线航道网“两纵五横”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上游大运河停泊区靠船墩增设橡胶护舷共涉及39个靠船墩,墩的编号由上游向下游方向编号。按照外形尺寸分为4个类型,首尾端部1#墩与41#墩、2#-40#墩(21#与29#墩除外)、21#与29#墩;其中21#与29#墩不设护舷。

21#墩管桩目前存在明显裂缝,主体结构有安全隐患(已立案审理),21#墩须维修后方能满足船舶安全停靠。

如因21#墩受船舶碰撞侵权案件受诉讼审理影响,导致今年该项目无法进行施工,将延后到2026年适时推进实施。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为YSCZKCDWX-SG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上游大运河停泊区 39个靠船墩增设防撞护舷以及对 21#靠船墩的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工期:45日历天,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0月 20 日开工,整体工程于 2025 年12月 04 日前完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4本工程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24013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5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含码头水工主体、船闸土建、靠船设施、防撞护舷等任意一项)施工项目。(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2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含码头水工主体、船闸土建、靠船设施、防撞护舷等任意一项)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22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含码头水工主体、船闸土建、靠船设施、防撞护舷等任意一项)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含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要求:

①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等信息为准)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扬州市江都路59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7717556694

招标代理: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南路93号中港金属交易城6号楼4楼

联系人:王淦

电话:17306265658

邮箱:1045845632@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 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3本次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20:00至2025年9月26日20: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标人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045845632。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无需进行电话确认。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6666-101。

8.4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10时30分,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10行政监督部门: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551号

电话:0514-80302922/87868925

邮政编码:225009

纪律监督: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室

地址:扬州市江都路596号

电话:0514-87902668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