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 126省道南京雨花台段改扩建工程(雨花台区段)供电管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305099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5 16:46:44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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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126省道南京雨花台段改扩建工程(雨花台区段)供电管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GL2501056-02SJ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26省道南京雨花台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苏发改基础发〔2017〕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国网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2.2 招标范围:包括126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雨花台区段)、126省道雨花段辅道工程以及126省道牛首山辅道工程供电管线迁改或保护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履行完善项目报批、招标配合、后续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360,520.00
2.5 工程规模:项目拟实施将红线范围内所有10kV及以上供电管线迁改或保护,包括220kV东大2586线23#~25#、东尚2M14线23#、110kV大佛线12#~15#、35kV凤凰山线、水阁线9#-12#、晨光线、凤凰山线、水阁线19-20#、10kV大周线以及220kV善南线、善牵线电缆通道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①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应具有相应勘察资质(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具有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如果投标人不具有相应勘察资质,须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实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勘察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信誉要求:(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投标人须至少配备电力专业设计人员4名、结构专业人员1名、造价人员1名作为项目组成员。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a.联合体任意一方应具有相应勘察资质(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具有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如果投标人不具有相应勘察资质,须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实施(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勘察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c.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指定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d.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e.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8-25 18:00:002025-09-01 23:59: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6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信封
7.2 具体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00 分
主要人员:20.00 分
技术能力:5.00 分
业绩:15.00 分
履约信誉:5.0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 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5.00 总体设计思路
(0~6.00)
6.00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方面酌情评分。(页数要求:≤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
(0~6.00)
6.00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进行设计等方面酌情评分。(页数要求:≤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方案设计
(0~7.00)
7.00 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页数要求:≤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进度计划
(0~7.00)
7.00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页数要求:≤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后续服务
(0~7.00)
7.00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页数要求:≤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合理化建议
(0~6.00)
6.00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
可行性等方面酌情评分。(页数要求:≤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成本控制
(0~6.00)
6.00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方面酌情评分。(页数要求:≤5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2.2.4(2) 主要人员 20.00 项目负责人1名
(0~4.00)
4.00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的得基础分2.4分,同时具有电力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6分,其他不得分。(满分4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电力专业设计人员4名
(0~12.00)
12.00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配备电力专业设计人员4名的得基础分7.2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且具有电力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2分/人。(满分12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结构专业人员1名
(0~2.00)
2.00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配备结构专业人员1名的得基础分1.2分,同时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8分。(满分2分)
造价人员1名
(0~2.00)
2.00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配备造价人员1名的得基础分1.2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8分。(满分2分)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3) 技术能力 5.00 获奖
(0~4.00)
4.00 根据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电力设计类工程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进行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得基础分2.4分,在此基础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加0.8分/个,获得过市级设计奖项的加0.4分/个,此项限评两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标准编制
(0~1.00)
1.00 根据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进行评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4) 业绩 15.00 企业业绩
(0~9.00)
9.00 根据企业(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5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含110kV及以上的杆线迁移工程设计业绩进行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得基础分5.4分,在此基础上每提供一个加1.2分,满分9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项目负责人业绩
(0~6.00)
6.00 根据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人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且电压等级含110kV及以上的杆线迁移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进行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得基础分3.6分,在此基础上每提供一个加1.2分,满分6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5) 履约信誉 5.00 履约信誉
(0~5.00)
5.00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对投标人信誉进行评价:
①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给予5分。
②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暂定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85)/10+0.8X
③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B级(含暂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75)/10+0.65X
④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C级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60)/15+0.45X
注:①X为信用分满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勘察设计类)信用评定结果信用等级和分值为准)。
无评定等级(分值)的单位,其信用评价等级(得分)按照暂定A级(85分)确定。
②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相同时以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最低应用分值作为联合体的分值。)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2.4(6) 评标价 10.00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E1=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E2=0.1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 E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其他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9.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1)设计周期(不含后续服务时间)自具备设计条件后约60日历天。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其他扫描件。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须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及网页截图等补充证明材料可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资料或其他资料中。
②若投标人采用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须提供第①款要求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投标报表中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电话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6)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5-83194554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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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南京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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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
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21号凤汇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
柯鹏
联系人:
王文静
电话:
17314427853
电话:
025-8555243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25-8319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