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北线航道养护疏浚工程(三期)HZHBXYHSJ-SG3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5 18:30:00 来源: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洪泽湖北线航道养护疏浚工程(三期)HZHBXYHSJ-SG3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1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北线航道养护疏浚工程(三期)HZHBXYHSJ-SG3标段已由宿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宿港航[202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泗洪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洪泽湖北线航道养护疏浚工程(三期)HZHBXYHSJ-SG3标段,本次实施范围为K141+50-K143+600,共计2.55km,疏浚土方约12.09万m3。航道设计底宽60m,设计水深3.2m,航道边坡1:3,航道弯曲半径480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HZHBXYHSJ-SG3标段。洪泽湖北线航道养护疏浚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疏浚工程及为实施该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本工程无缺陷责任期)。

2.3项目地点:泗洪县洪泽湖北线航道湖区

2.4最高投标限价:5691069.95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自开工令所载明的开工时间起算。

2.6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的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0%,项目财政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两年后按项目财政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承包方负责弃土区复垦工作,确保基本符合耕种条件且满足水利部门对水系调整要求,若承包方未按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从工程价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双信封; 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第一信封

1、投标人业绩25.00

2、履约信誉5.00

3、项目负责人业绩30.00

4、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内容3.00

5、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3.00

6、工期保证体系及保 证措施、质量保证 体系、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及工程创建措施2.00

7、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2.00

8、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3.00

9、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2.00

10、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控制方案3.00

11、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的评估及对策措施以及对雨季施工的影响及相关措施等2.00

第二信封

1、投标报价20.00

一、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方法一: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标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三、评标价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6;E2=0.5。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0 01月0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航道疏浚工程水运工程(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疏浚工程,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施工项目且已工验收合格。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信息为准并提供备案截图(备案截图包含:竣工验收证明和施工合同)

1、时间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金额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施工合同金额为准。

3、未提供备案截图的或备案查询截图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不予认可。

4、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级建造师或者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标段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 01 月 01 日(含)以来,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航道疏浚工程施工项目或水运工程(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疏浚工程,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信息的,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含副职,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总工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信息为准并提供备案截图(备案截图包含:竣工验收证明和施工合同)

1、时间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金额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的施工合同金额为准。

3、未提供备案截图的或备案查询截图不能体现相关评审信息的,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竣工验收证书期间的航道疏浚工程水运工程。

(5)其他人员要求: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竣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 26 09002025年9  2 180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916 09:30

7.2.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厚正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7号               地址:泗洪县中央公馆南门向西200米(6-23三楼)

联系人:凌学军                      联系人:宋丽娟

电话:18061966128                   电话:0527-86636866

传真:/                             传真:/

邮编:223900                        邮编:223900

E-mail:/                           E-mail:/

                 

             

2025年8  25(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