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东水道航道桥北锚碇施工监理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1 16:26:47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东水道航道桥北锚碇施工监理项目

ST-JL-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510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5837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工程项目路线起自沈海高速公路(G15)与沪陕高速公路(G40)交叉的小海枢纽,向西南沿通启运河布线经南通市通富南路南侧嘉达港务厂区后,连续跨越长江通州沙东水道、通州沙沙体和通州沙西水道,在苏州市张家港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区登陆,向南经张家港市南丰镇、常熟市海虞镇后,与沪武高速公路(G4221)设置枢纽交叉,终点接204国道。路线全长42.951公里,其中跨江段及引桥长14.868公里(东水道航道桥3.810公里、西水道桥1.800公里、引桥长9.258公里),北接线长11.109公里,南接线长16.974公里。

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东水道航道桥采用梁跨布置为310+178+422+2300+422+178米、缆跨布置为1050+2300+800米的整体式钢箱梁斜拉-悬索协作体系桥方案。南、北锚碇锚体均采用框架式锚体结构,北锚碇采用沉井基础,南锚碇采用复合地基地连墙基础。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东水道航道桥北锚碇施工监理项目ST-JL-1标段。招标范围为:

1)苏通第二过江通道东水道航道桥北锚碇(不含锚室顶板、锚室前墙等受上部结构施工影响的锚碇结构)的施工监理工作,北引桥Z-0#Z-1#墩首节1米高度墩身施工监理工作;

2)东水道航道桥北锚碇沉井基础施工监控。

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与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以及施工监控服务期20259月至202812,具体开始监理日期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整体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 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监理工作的一方)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2022年6月1日后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2022年6月1日前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且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监控工作的一方)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完成过以下A和B两类业绩: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监理工作的一方)完成过主跨跨径不小于400m的斜拉桥主体工程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的悬索桥主体工程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的斜拉-悬索协作体系桥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监控工作的一方)完成过主跨跨径不小于400m的斜拉桥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的悬索桥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的斜拉-悬索协作体系桥的施工监控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监理工作的一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监理类)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监控工作的一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试验检测单位)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安全生产要求

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监理工作的一方)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4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监理工作的一方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

(1)资质要求

A.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B.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业绩要求

担任过主跨跨径不小于400m的斜拉桥主体工程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的悬索桥主体工程或主跨跨径不小于500m斜拉-悬索协作体系桥主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一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视同于副总监理工程师)。

(3)其他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被更换的总监、副总监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承担施工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承担施工监控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监理工作的一方。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31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A6

联系人:朱鹏、李扬

工作QQ2189402611

电话:025-87715119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2025年8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