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徐圩服务区充电桩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0 21:16:05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徐圩服务区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0〕9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徐圩服务区充电桩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LS-EPC-94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的“横三”线(编号为S16)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路线起自徐圩新区,与228国道交叉,顺接方洋路,向西南布线,在徐圩水厂北侧跨越烧香支河,经东辛农场水产管理区、西陬管理区及沿河管理区,于板浦镇周圩村附近跨越善后河(规划Ⅲ级)进入同兴镇,路线在伊芦社区、罘山之间向西南布设,于轴北村附近跨越车轴河,继续向西南在下车镇北侧与连盐铁路、沈海高速交叉,之后偏向西,于仲集南侧与连镇客专、204国道交叉,跨越盐河(Ⅲ级)后在枯沟河北侧向西布线,止于机场互通南侧约4km与长深高速交叉处,路线全长40.653公里。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LS-EPC-941标段。

招标范围为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徐圩服务区两侧充电桩设备,供配电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充电桩运营平台接入、通过供电部门验收等工作及两年缺陷责任期服务。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

其中2025年11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

2026年1月底基本完成系统联调,具备验收、移交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A、B、C三项的要求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须含: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满足: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2)业绩

投标人应完成过以下A和B两类项目:

A.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应完成过供配电工程设计项目或充电桩设施设计项目

B.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一方)应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充电桩设施施工项目

(3)其他要求

A.注册、登记情况(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

a.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招标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主要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投入)

a.资质要求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业绩要求

担任过供配电工程设计项目或充电桩设施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B.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投入)

a.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b.业绩要求

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充电桩设施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两任项目副经理。

c.其他条件: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施工负责人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20日至2025年94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填写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2)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967633508。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2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20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A座            

邮编:210004

电话:025-84462888-206、211

传真:025-84207572

联系人:倪静、顾碧辉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2025年8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