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建设工程GHHDDDYJC-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建设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5年全省航道养护重点任务的通知》(交港航养〔2025〕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交港航技〔202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五楼(扬州市广陵区江都路596号)
2.1.2 概况:江苏省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系统已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市级航网运行及监测中心是省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内河高等级航道运行状态在线监测,保证与全省运行调度监测功能的一致性,我中心拟将五楼会议室改建为技术领先、功能全面、运行可靠的扬州市级航网运行及监测中心(以下简称“运行中心”),为打造“上下衔接、智能高效、安全绿色、开放共享”的全覆盖的港航运行监测体系、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和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干线航道运行调度与监测建设工程GHHDDDYJC-SG标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行中心视频显示系统及切换控制系统、视频会议及扩声系统、辖区内船闸视频监控平台接入、船闸综合语音调度系统、网络传输及网络安全设备、监测中心环境改造、监测中心机房建设、供配电及网络建设等机电配套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和维保期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2025年9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布开工令为准),2025年11月19日完工,试运行期6个月。试运行期满后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维保期,维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主要设备3年原厂质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29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等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额29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②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额29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3中的相关证书以及表4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简介等信息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主要人员:
①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本月或者上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的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自行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江都路596号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514-87209910
招标代理:江苏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东方国际食品城2栋5楼
联 系 人:王淦
电话:0514-82898976,17306265658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投标人应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3 本次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23:30至2025年8月27日23:5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标人应进入 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预约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1045845632。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无需进行电话确认。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交纳投标工具等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6666-101。
8.4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5年9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 CA 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8.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10行政监督部门:扬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551号
电话:0514-80302922/87868925
邮政编码:225009
纪律监督:扬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纪律检查室
地址:扬州市江都路596号
电话:0514-87902668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