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码头主体工程和疏浚工程总承包(EPC)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码头主体工程和疏浚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以通州湾港监交建许字〔2025〕0000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码头主体工程和疏浚工程总承包(EPC)
本招标工程建设规模: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为新建项目,包括 5万吨级液化烃配套码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码头主体工程、导助航设施、环境保护及大型临时工程。
包括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码头主体工程和疏浚工程)的详细设计(含配合详细设计总体设计院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设备设计、竣工图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含排障、码头区基桩试桩)的管理及实施工作,工程交接验收,配合试生产、开车保运(至72小时试运行性能考核,试运行性能考核合格后保运工作发包人另行签订保运合同)、竣工验收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生产操作培训,完成数字化交付同时使用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平台(数字化交付内容详见附件1-3: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资料归档,各类技术方案编制,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工作。按照统一规定,配置施工范围内各类标识及标牌。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1)码头工程(主项号9300)中的水域疏浚(含回淤处理),码头主体结构,管线桥基础结构,以桥面和码头结构的顶面以上为界;
2)码头工程(上部工艺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装卸臂、登船梯、消防炮(含水炮、干粉炮)、干粉灭火设施、氮气罐等,以及管架、所有管道。码头结构顶面上部的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动力等与装卸有关的配套工程,并负责为靠泊系缆设施提供接口。
3)码头结构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
4)船舶靠泊系缆相关的设备设施,具体包括橡胶护舷、快速脱缆钩、系船柱等,配套缆绳张力监测、ESL船岸通信系统;海洋环境监测系统、激光靠泊系统、VHF海岸电台等;
5)按照码头主体结构和管线桥基础结构上部设施设计单位提供的基础图纸实施,含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结构,建筑等非钢结构建构筑物的土建和建筑施工。
6)采购、预埋主体结构和管线桥基础结构的上部设施相关的埋件:
(1)成套、动设备类由制造厂提供地脚螺栓,负责预留地脚螺栓孔。
(2)负责采购并预埋静设备、管廊、钢结构框架等制造厂不提供地脚螺栓的埋件。
7)环境保护及安全防护设施、大型临时工程(临时道路、通电、通水、场地平整等)等。
还包括:本标段范围内的甲采物资的卸货(含二次搬运)和保管;桩基施工;工程质量检测;配合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方无损检测、桩基检测工作(含桩头周边余土清理、外运);配合(联合试运转及)开车保运工作;试车及首次开车期间的转动设备润滑油、脂加注(油脂甲方提供);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钢结构防火性能检测;直至码头投入使用;施工期通航安全评估、水上安全技术服务(警戒);施工期航标设置和维护。过程结算和明细资产预转资。门禁、入侵报警系统等智慧工地建设其他相关工作的安装及调试。所有(含甲采)电学仪表、仪控测量设备报有资质的单位检定或校准。
不包括:甲采物资;设备、管道、钢结构现场焊接的无损检测;
界面划分以批复基础设计文件中的主项分工及相关工作分工的界线为准。详细范围见附件1:EPC工作范围及内容。
项目目标及质量要求
总体质量目标: 零质量事故,实现一次投料试车成功、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并实现生产安全、稳定、长周 期运行,创石油优质工程金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设计质量目标: 工程设计质量合格率100%,达到国家级优秀设计水平。
物资采购质量目标: 物资采购符合设计要求,进场物资质量合格率100%。
施工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管道一次焊接合格率97%以上(拍片一次合格率)。地面以上混凝土实现清水混凝土标准;
HSE管理目标: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性能考核:达到设计目标。
验收标准:本项目竣工验收按照图纸及相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工程管理规定进行验收。
管理要求详见附件2:EPC项目发包人管理要求。
计划工期
中交日期:计划2026年3月30日;
主项的计划工期详见附件5:项目一级进度计划。
说明:本招标文件中“联合体所有成员”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和非牵头人,而“联合体成员”仅指联合体中的非牵头人。
3.1 资质要求:
3.1.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截止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注: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4)截止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截止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 专用资格条件
①设计资质:应具有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则须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须具备上述①资质,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须具备上述②资质。
3.1.3 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C、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F、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减少管理层级(即:工程总承包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等分层级,要有相应管理团队)。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信息系统投标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填报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设计:至少完成过1项建设规模为5万吨及以上的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此处EPC总承包业绩指独立EPC业绩或EPC联合体中承担水工结构主体设计的业绩);
②施工:至少完成过1项建设规模为5万吨及以上的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的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此处EPC总承包业绩指独立EPC业绩或EPC联合体中承担水工结构主体施工的业绩)。
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上述①和②业绩。
注:1)EPC业绩和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扫描件,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最后落款时间为准;2)液体散货码头应为国内海港码头。
注:时间、内容、性质等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性质、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信息为准。
(1)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需至少提供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的社保证明),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一项5万吨级及以上国内海港码头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1)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需至少提供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的社保证明),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2)具备工程序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4)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过一项5万吨级及以上国内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的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
(1)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需至少提供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的社保证明),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2)具备工程序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4)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1)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需至少提供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的社保证明);
(2)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1)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正式员工(需至少提供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的社保证明);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1)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需至少提供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的社保证明),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或以上工作经历。
(1)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为本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
(2)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年(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或以上时间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3.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符合江苏省交通厅发布的《关于<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苏交建便函(82)号),视为无在岗项目。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C、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F、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减少管理层级(即:工程总承包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等分层级,要有相应管理团队)。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提供电子版资料),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提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联 系 人:路鹏
电 话:1394598593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32
联 系 人:纪书焱
电 话:010-62065678
E-mail:jishuyan@cnpc.com.cn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8.2 投标人采用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http://service.jtyst.jiangsu.gov.cn:66/cims/publicity/announcement/publicShow?type=2)中的投标报表,则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8.3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http://service.jtyst.jiangsu.gov.cn:66/cims/publicity/announcement/publicShow?type=2)”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及会议号招标代理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8.6 若本项目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项目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8.8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〇二五年六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