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检查项目(SQ2025-QLJC1标段、SQ2025-QLJC2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30 19:23:35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检查项目(SQ2025-QLJC1标段、SQ2025-QLJC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检查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检查项目(SQ2025-QLJC1标段、SQ2025-QLJC2标段)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次宿迁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桥梁检查项目招标共设2个标段,即SQ2025-QLJC1标段和SQ2025-QLJC2标段。

(1)SQ2025-QLJC1标段招标的范围为宿迁市普通国省道(G205线、G235线、G343线、G633线、S245线、S250线、S268线、S324线、S325线、S326线、S344线)范围内的桥梁定期检查。共有桥梁224座,跨径总长40434.1延米。其中特大桥5座,跨径总长11710.6延米,大桥58座,跨径总长23249.5延米,中桥99座,跨径总长4286延米,小桥62座,跨径总长1188延米。

SQ2025-QLJC1标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2025年度对全市普通国省道上的特大桥、大桥及中小桥梁,按照桥梁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定期检查。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桥梁检查的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桥梁检查数据录入中国桥梁管理系统(CBMS)(如遇桩号体系调整,则按新的桩号体系录入);通过系统和人工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准确评定桥梁技术状况;按时限要求提交桥梁定期检查报告以及支座专项检查报告。

(2)SQ2025-QLJC2标段招标的范围为宿迁市普通国省道(G205线、G235线、G343线、G633线、S245线、S250线、S268线、S324线、S325线、S326线、S344线)范围内的桥梁经常性检查,市区5座跨运河桥梁定期检查,2025年新接养的普通国省道桥梁初始检查。共有普通国省道桥梁224座,跨径总长40434.1延米。其中特大桥5座,跨径总长11710.6延米,大桥58座,跨径总长23249.5延米,中桥99座,跨径总长4286延米,小桥62座,跨径总长1188延米。市区5座跨运河桥(秀强运河大桥、宿迁大桥、市府东路运河桥、发展大道运河桥、文化大桥),跨径总长7072.4延米,其中特大桥2座,跨径总长4563延米;大桥3座,跨径总长2509.4延米。

SQ2025-QLJC2标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对市区跨运河五座桥梁实施定期检查,提交定检报告,并提出桥梁养护建议方案;

2、对全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实施经常性检查(每月一次,共计12次),按月提交桥梁经常性检查报告,检查数据录入中国桥梁管理系统(CBMS),并提出桥梁日常养护建议方案;

3、对全市普通国省道桥梁水中桩进行专项检测;

4、对全市普通国省道2025年新接养桥梁实施初始检查,提交桥梁初始检查报告;

5、按照交通部国家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实施方案补充完善全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养护管理资料。

检测频率和检查项目需满足招标文件和桥梁养护技术规范要求。

2.2 服务期

SQ2025-QLJC1标段服务期:12个月(服务单位应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桥梁定检报告,在2025年9月10日前录入CBMS系统)。

SQ2025-QLJC2标段服务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①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SQ2025-QLJC1标段: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SQ2025-QLJC2标段: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检查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

SQ2025-QLJC1标段: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SQ2025-QLJC2标段: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合同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1个月(2025年5月或4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6投标人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第一,优先推选其为SQ2025-QLJC1标段的第一候选人,且在其余标段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3.7 本项目检测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1-11楼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徐科

联 系 人:姚繁

电 话:0527-84355182

电    话:17366401570

E-mail:jstysq@126.com

监督部门: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 0527-84396031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 0527-84355162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18:00至2025年6月26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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