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扬线兴化至海陵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修复工程施工项目TYXXH-QXXF-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6 23:08:45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扬线兴化至海陵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修复工程施工项目TYXXH-QXXF-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扬线兴化至海陵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1513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通扬线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通扬线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扬线兴化至海陵段航道整治工程自兴化至海陵,是省干线航道网中的三级航道。根据省发改委苏的批复按照三级标准进行整治航道底宽不小于45米,最小水深3.2米,航宽不小于60米,改(新)建桥梁通航净高不小于7米,净宽不小于60米。

以上缺陷责任期已满,在竣工检测过程中发现部分工程实体局部存在质量缺陷,需要进行修复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TYXXH-QXXF-SG标段。工程内容为上述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的所有质量缺陷问题的修复,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质量检测报告、执法局核验报告、竣工质量鉴定、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检测报告,质量需满足通扬线兴化至海陵段航道整治工程通过竣工质量鉴定和竣工验收

2.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清单工程量,竣工质量鉴定发现的缺陷1个月内完成修复,其余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项目内容由发包人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水运工程维修或加固或缺陷修复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C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一项水运工程维修或加固或缺陷修复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仅需填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投标人应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中标后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无论其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定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②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泰州市通扬线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

人:左甲鹏

   话:0523-86884533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人:李月明、张春阳

   话: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工作QQ:1361966186(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电子邮件:1361966186@qq.com

8.其他

8.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及有关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526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563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61610: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1: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6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人:甲鹏、李月明

   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

   话:0523-86884533、025-86602545-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1361966186@qq.com

10.8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编:210001

   话:025-52853073

   真:025-528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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