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县乡道中小修、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零星项目设计项目
2025-SJ01、2025-SJ02、2025-SJ03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县乡道中小修、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零星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通政办发〔2025〕6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桥梁改造工程:对平潮镇通扬桥、缪港桥、十总镇雁南桥(饮南桥)、西亭镇九总渡桥、徐家大桥、平潮镇无名桥、十总镇雁北桥、收花部桥、新跃河桥、太平桥、东社镇一河三桥、刘桥镇法阁殿桥、丁园横桥进行改造;总投资约1650万元。
二、县乡道小修等零星工程:1、县乡道小修工程;2、桥梁加固工程;3、积水路段管道检测疏通及非开挖修复;总投资约1400万元。
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部分安全隐患路口设置红绿灯、特殊路段安保提升、全区县乡道标志、标线更新等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县乡道中小修、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零星项目设计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即2025-SJ01、2025-SJ02、2025-SJ03标段。
2025-SJ01标段:上述桥梁改造工程等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勘察(测)与后续服务;
2025-SJ02标段:上述县乡道小修等零星工程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勘察(测)与后续服务。
2025-SJ03标段:上述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勘察(测)与后续服务。
2.3 设计周期要求:
(1)2025年6月底提交方案设计(含概算);
(2)2025年7月中旬提交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3)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4)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b.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中的①②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涵盖下列①②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2)业绩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2025-SJ01标段: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桥梁工程设计项目(注:含有桥梁工程设计内容的设计项目满足本项目要求)。
2025-SJ02标段: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2025-SJ03标段: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交安设施工程设计项目(注:含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的设计项目满足本项目要求)。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
2025-SJ01标段: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已完成的桥梁工程设计项目(注:含有桥梁工程设计内容的设计项目满足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
2025-SJ02标段: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已完成的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025-SJ03标段: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已完成的交安设施工程设计项目(注:含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的设计项目满足本项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或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类别:勘察设计类)被评为C 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县乡道中小修、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零星项目设计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即2025-SJ01、2025-SJ02、2025-SJ03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70号
电 话:0513-86101589
联 系 人:余加兵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407室
邮政编码:226000
联 系 人:黄立浩19951565585、张立新、陶军
联系电话:19951565585
电子邮箱:jsjzszfgs@126.com
行政监督: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 话:0513-59003761
异议联系人:黄立浩、余加兵
电 话:19951565585、0513-86101589
10. 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10.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相关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10.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直播,投标人可在线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会议号:119-153-355)。
10.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②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7投标单位预约参加本项目投标后,如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应提前向招标人发函进行说明;否则,招标人在重新招标且资格要求未发生变化时有权拒绝相关单位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
10.8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设计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设计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设计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2025年4月22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