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圩墩大桥(S232)综合检测评估及维修加固设计项目(GKJ-WDDQ-ZH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1】1000号》、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22】204号》文件,沪武高速公路江苏省太仓至常州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圩墩大桥(S232)综合检测评估及维修加固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5年圩墩大桥(S232)综合检测评估及维修加固设计项目GKJ-WDDQ-ZH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圩墩大桥位于常州市戚墅堰东,跨越京杭大运河和戚横公路,包含戚墅堰互通主线斜拉桥和S232圩墩大桥两座结构型式一致的“姐妹桥”。圩墩大桥上部结构采用矮塔斜拉桥(斜拉桥+箱梁组合形式),桥跨布置为70+120+70m;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墩、桩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系采用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型钢伸缩缝;设计荷载为汽车-超20级,挂车-120。
依据《公路缆索结构体系桥梁养护技术规范》(JTG/T5122-2021),长大缆索结构体系桥梁需在交工投入运营后10-15年需开展适应性评定,对桥梁结构的安全与耐久性能开展全面的检测与评估。为保障大桥的安全性与耐久性,及时发现桥梁结构问题,拟对S232圩墩大桥主桥和引桥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检测评估,通过大桥基础资料、养护历史调查,结合荷载试验、专项检测、短期健康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大桥服役状态、病害成因、发展规律进行分析评定。在两座桥梁综合检测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戚墅堰互通主线斜拉桥和S232圩墩大桥的维修加固设计及健康检测系统升级改造设计。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2025年圩墩大桥(S232)综合检测评估及维修加固设计,包括S232圩墩大桥专项检测、短期监测,S232圩墩大桥荷载试验,S232圩墩大桥服役性能综合评估,维修加固设计,健康检测系统升级改造设计,交通组织,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事宜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即GKJ-WDDQ-ZHJC标段。
2.3服务期限安排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整体周期和阶段性周期进行调整,对此承包人不得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 企业条件: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专项资质;
3.1.2业绩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1)2022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桥梁检测项目(须含悬索桥或斜拉桥)。
3.1.3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被暂停投标人资格且其在暂停期限内;
e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介入与廉政或工程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未因廉政或质量等问题,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
3.2 项目人员条件: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2022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桥梁检测项目(须含悬索桥或斜拉桥)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2022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桥梁检测项目(须含悬索桥或斜拉桥)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3 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4月22日至 2025 年4月2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1499057502。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518号
联系人:吴志军、杜可
电话:0512-52333265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05室
联系人:韩忠侠、王雨
电话:19901497853(韩工)、025-86618683
传真:025-86618673
9.其他说明
9.1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及相关中标规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9.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9.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
安全自负。
9.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