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00 分
主要人员:20.00 分
技术能力:5.00 分
业绩:15.00 分
履约信誉:5.0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 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5.0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0~9.00) |
9.00分 | 从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品质工程设计理念、投标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初步测算等方面酌情评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0~9.00) |
9.00分 | 从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品质工程、重点、难点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0~9.00) |
9.00分 | 从各投标人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酌情评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0~9.00) |
9.00分 | 从各投标人的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0~9.00) |
9.00分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4(2) | 主要人员 | 20.00分 |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和能力 (0~20.00) |
20.00分 | 从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历及业绩情况进行评分:①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含研究员级和教授级)职称得5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含研究员级和教授级)职称得5分;满分10分。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满足资格审查基础上,每增加1个担任已完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4分;满分10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3) | 技术能力 | 5.00分 | 技术能力 (0~5.00) |
5.00分 | 根据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4) | 业绩 | 15.00分 | 业绩 (0~15.00) |
15.00分 | 从各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数量进行评分。①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9分;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满足资格审查基础上,每增加1个已完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的加2分,最多加6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5) | 履约信誉 | 5.00分 | 履约信誉 (0~5.00) |
5.00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对投标人信誉进行评价:①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给予5分。②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A级(含暂定A级)的,评审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85)/10+0.8X。③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B级(含暂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75)/10+0.65X。④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为C级(含暂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人的信誉分,信誉分=0.15X*(Z-60)/15+0.45X。注:a.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5),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设计类)信用评定结果信用等级和分值为准。履约信誉分值保留两位小数。b.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相同时以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后的最低应用分值作为联合体的分值。)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6) | 评标价 | 10.0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E1=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E2=0.1 ;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 E2。
|
招标人:
|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779号
|
地址:
|
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
|
联系人:
|
韩工
|
联系人:
|
陆阳平
|
电话:
|
025-52106771
|
电话:
|
02583194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