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23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向内由推荐航线、外航道外段经外航道内段、徐圩航道分别连接连云港区与徐圩港区。
本次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拟在连云港港15万吨级航道及连云港港30万吨级二期航道基础上扩建,具体布置如下:
1、服务于连云港区的航道
①庙岭航道、内航道(C-B-A):庙岭航道(C-B)长2.2km,双侧拓宽;内航道(B-A)长4.2km,双侧拓宽。
②外航道内段(A-W-Y):外航道内段全长17.3km,双侧拓宽、适当增深。
2、服务于徐圩港区的航道
①徐圩航道(X-Y):徐圩30万吨级航道长17.6km,适当增深。
②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增设徐圩航道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
③扩建人工锚位:在六号锚地增设1个30万吨级油船锚位。
(2)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共设五个标段,即LYG-30GKJ-SG1标段、LYG-30GKJ-SG2标段、LYG-30GKJ-SG3标段、LYG-30GKJ-SG4标段、LYG-30GKJ-SG5标段,各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1、LYG-30GKJ-SG1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中外航道内段航道疏浚(起始桩号为A-W6+500)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LYG-30GKJ-SG2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中外航道内段航道疏浚(起始桩号为W6+500-Y)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LYG-30GKJ-SG3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中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连接水域及徐圩航道疏浚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4、LYG-30GKJ-SG4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中30万吨级油船锚位疏浚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LYG-30GKJ-SG5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中庙岭航道、内航道疏浚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期要求
LYG-30GKJ-SG1标段、LYG-30GKJ-SG2标段:计划工期:15个月,其中拓宽部分节点工期为9个月,拓宽部分完成之后再进行增深;
LYG-30GKJ-SG3标段: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连接水域节点工期为8个月;连接水域完工之后再开展徐圩航道疏浚工作,徐圩航道节点工期为4个月;
LYG-30GKJ-SG4标段:计划工期:7个月;
LYG-30GKJ-SG5标段:计划工期:10个月;
各标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LYG-30GKJ-SG1标段、LYG-30GKJ-SG2标段、LYG-30GKJ-SG3标段、LYG-30GKJ-SG4标段: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航道、沿海港池疏浚)10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的不予认可)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的施工项目;
LYG-30GKJ-SG5标段: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的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航道、沿海港池疏浚)10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的不予认可)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的施工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②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④LYG-30GKJ-SG1标段、LYG-30GKJ-SG2标段、LYG-30GKJ-SG3标段、LYG-30GKJ-SG4标段: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在已完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航道、沿海港池疏浚)10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的不予认可)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LYG-30GKJ-SG5标段: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在已完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的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航道、沿海港池疏浚)10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的不予认可)及以上航道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2)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在岗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不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1个月(2024年8月~2024 年10月中任何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3.1.6设备要求:
LYG-30GKJ-SG1标段、LYG-30GKJ-SG2标段、LYG-30GKJ-SG3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船舶设备中应至少包含带艏吹功能的10000m3或以上耙吸船(双机双桨)1艘;
LYG-30GKJ-SG4标段: 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船舶设备中应至少包含10000m3或以上耙吸船(双机双桨)1艘;
LYG-30GKJ-SG5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船舶设备中应至少包含3500m3/h或以上绞吸船1艘,同时至少包含4500m3或以上耙吸船(双机双桨)1艘。
(注: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各标段的主要船舶设备(耙吸船、绞吸船)以投标文件投标报表“表9 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检测机械表”中填报内容为准,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指定处提供主要船舶设备的所有权证书、技术性能指标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报表中填报或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视为缺失。
如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船舶中有租赁的,还需在投标文件指定处附租用船舶的租赁意向协议和该船舶的主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不予认可,视为缺失。
子公司的船舶设备(租赁或自有)可视为母公司(租赁或自有),母公司的船舶设备(租赁或自有)不视为子公司(租赁或自有),子公司之间的船舶设备相互不视为(租赁或自有);融资租赁方式视为自有。若出现母公司投标中拟投入的主要船舶设备(耙吸船、绞吸船)等属于子公司所有的情况时,投标人除了按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在投标文件指定处提供母子公司关系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不予认可,视为缺失。)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LYG-30GKJ-SG1标段、LYG-30GKJ-SG2标段、LYG-30GKJ-SG3标段、LYG-30GKJ-SG4标段、LYG-30GKJ-SG5标段五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及二个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推荐其为拟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紧靠其后的单位依次替补推荐。已经有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它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的,其在其它标段按照推荐的顺序可以被推荐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 系 人:肖工
电 话:0518-8236220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伏泽宇、陆腾蛟
电 话:025-87715121
电子邮箱:469740397@qq.com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9.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5818219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9.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 年10月22日14:00 时。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22日 14:30 时,第二信封解密无需投标人进行解密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 2024年10月22日14:00时,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518-524-420,会议名称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开标会;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或邮寄给招标代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6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