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防碰撞设施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防碰撞设施维护项目已列入区2024年度生态专项预算,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通州区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防碰撞设施维护项目共涉及新江海河、通吕运河、等航道,共计改造桥梁32座。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航道 | 现状等级 | 规划等级 | 桥梁名称 | 实施内容 |
1 | 新江海河 | 五级 | 三级 | 川港大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2 | 磨框大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3 | 世纪大道东延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4 | 青年东路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5 | 通吕运河 | 五级 | 三级 | 通州大桥 | 助航标志 |
6 | 通吕运河大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7 | 金余大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8 | 二甲大桥 | 助航标志 | |||
9 | 九圩港 | 五级 | 三级 | 刘桥大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10 | 九圩港大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11 | 通扬运河 | 五级 | 五级 | 平潮大桥 | 助航标志 |
12 | 遥望港 | 六级 | 三级 | 五总大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13 | 江海河 | 六级 | 五级 | 五窑大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14 | 通启河 | 六级 | 五级 | 双启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15 | 兴川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16 | 团结河 | 等外 | 三级 | 横港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17 | 阚庵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18 | 等外 | 等外 | 兴亭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19 | 张謇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20 | 八总洋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21 | 团结河桥 | 助航标志 | |||
22 | 九洋河 | 等外 | 等外 | 九洋河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23 | 英雄竖河 | 等外 | 等外 | 江海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24 | 刘新河 | 等外 | 等外 | 刘新河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25 | 老通吕运河 | 等外 | 等外 | 余西桥 | 助航标志 |
26 | 兴石河 | 等外 | 等外 | 兴石河桥 | 助航标志 |
27 | 庵北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28 | 陆家口子桥 | 助航标志+防撞设施 | |||
29 | 忠义竖河 | 等外 | 等外 | 忠义竖河桥 | 助航标志 |
30 | 亭石河 | 等外 | 等外 | 骑石桥 | 助航标志 |
31 | 东新桥 | 助航标志 |
本项目建安费约96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为2024TZQLFZ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通州区内河通航水域跨河桥梁防碰撞设施维护,维护内容包括助航标志及防撞设施日常巡查及维护和防撞墩修补替换等。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缺陷责任期:单价类项目一年(自实际交工之日起)。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安全目标: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或桥梁防撞设施维护项目或桥梁防撞设施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类别:施工,后同。);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自2019年4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担任过已完成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或桥梁防撞设施维护项目或桥梁防撞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B、项目总工:
拟派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C、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或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D、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主要人员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A、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B.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专职安全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或2024年7月~2024年9月或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须自行进行现场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路70号
邮编:226000
电话:汪彬
联系人:0513-86101589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电话:18932207883(陈小龙)、13814662273(周天豪)
联系人:陈小龙、周天豪
Email:jsrzcnt@126.com
行政监督机构: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话:0513-59003761
传真:0513-59003777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无信用评定结果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文件,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评价。评标时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的评价结果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8.3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0: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2: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780-773-130,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5 采用银行汇票、本票、纸质保函或纸质保险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6 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公告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