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09-30 18:12:51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建许字【2024】00239号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向内由推荐航线、外航道外段经外航道内段、徐圩航道分别连接连云港区与徐圩港区。

本次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拟在连云港港15万吨级航道及连云港港30万吨级二期航道基础上扩建,具体布置如下:

1、服务于连云港区的航道

①庙岭航道、内航道(C-B-A):庙岭航道(C-B)长2.2km,双侧拓宽;内航道(B-A)长4.2km,双侧拓宽。

②外航道内段(A-W-Y):外航道内段全长17.3km,双侧拓宽、适当增深。

2、服务于徐圩港区的航道

①徐圩航道(X-Y):徐圩30万吨级航道长17.6km,适当增深。

②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增设徐圩航道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

③扩建人工锚位:在六号锚地增设1个30万吨级油船锚位。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疏浚监理招标共设二个标段,即LYG-30GKJ-JL1标段、LYG-30GKJ-JL2标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两个标段各自对应施工项目的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其他事项管理。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2个标段,即LYG-30GKJ-JL1标段LYG-30GKJ-JL2标段

LYG-30GKJ-JL1标段:对应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范围内的庙岭航道、内航道、外航道内段的航道疏浚工程及对应的航标工程等所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LYG-30GKJ-JL2标段:对应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范围内的30万吨级油船锚位、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段连接水域、徐圩航道的疏浚工程及对应的航标工程等所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

LYG-30GKJ-JL1标段: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尾款终止。其中:对应施工工期15个月对应施工1、2、5标段

LYG-30GKJ-JL2标段: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尾款终止。其中:对应施工工期12个月对应施工3、4标段

3.投标人要求

3.1 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014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完成过沿海10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的不予认可)或以上(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航道、沿海港池疏浚基建航道疏浚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专业为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2014年1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沿海10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的不予认可或以上(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航道、沿海港池疏浚基建航道疏浚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总监;投标人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8月-2024年10月中任何一个月)。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提供了“(三)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监项目】。

5)信誉要求

①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类)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 A 处理。

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LYG-30GKJ-JL1标段、LYG-30GKJ-JL2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推荐其为拟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紧靠其后的单位依次替补。已经有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它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的,其在其它标段按照推荐的顺序可以被推荐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取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地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人:肖工

   话:0518-82362203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人:伏泽宇、陆腾蛟

   话:025-87715121

电子邮箱:469740397@qq.com  

8. 其他

8.1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6666-101。

8.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0月28日14: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4: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