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4-09-27 18:58:58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TYGK-KC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2#码头工程已由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启行审备〔2023〕4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西港池南侧,紧邻已建11#泊位西侧布置,拟建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泊位长度278m,可满足一艘10万吨级散货船停靠要求。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14.8m,宽度86m。泊位主要承担重大件货物、钢铁、风电设备及部分其它杂货的运输,年设计吞吐量100万吨。本工程总投资估算约7.68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按一个标段实施,即TYGK-KC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涉及的码头工程、引桥工程、疏浚工程(包括停泊水域和港池疏浚)、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工程、配套工程(指工可报告包含的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采暖空调通风与除尘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生产及辅助建筑物等)以及大型临时工程等的勘察(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配合设计文件的第三方设计审查及其他后续服务工作等。

注:勘察(测)是指为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勘察、测量等。

2.3服务周期:

(1)勘察(测)周期:应满足各阶段设计及审查进度的要求,成果在各阶段设计完成后与设计成果一并提交。

(2)初步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5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会后7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报批稿)等相关资料。

(3)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送审稿);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后7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报批稿)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为:

3.1.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b、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c、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a、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应包含“码头、后方陆域及其配套工程”)及一项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勘察项目。

b、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应包含“码头、后方陆域及其配套工程”);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勘察项目。

注:①水工结构改造、预留、兼靠、码头等级升等业绩不予认定;②上述设计项目须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③时间、内容、性质等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

3.1.3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勘察设计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应包含“码头、后方陆域及其配套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②水工结构改造、预留、兼靠、码头等级升等业绩不予认定;

b、勘察分项负责人:具有测量、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10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分项负责人。

注:水工结构改造、预留、兼靠、码头等级升等业绩不予认定;

c、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勘察分项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条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5)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打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通洋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临港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26330

联 系 人:徐伟杰、陈剑

电    话:15851273702、13921463131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0429室

邮政编码:215021

联 系 人:黄立浩19951565585、张立新、陈晓东

联系电话:0512-67629433-8002

E-mailszjtsws@126.com

 

行政监督: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    话:0513-59003761

行政监督: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11号楼

电    话:0513-68261096

8.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信誉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9.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9.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直播,投标人可在线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会议号:453-247-247)。

9.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9.7特别提醒: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4年9月27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