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港淮安港区苏淮高新区作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淮工经发备〔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淮安港淮安港区苏淮高新区作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购置项目HAG-WHMT-AQ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作业区新建2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主要装卸集装箱和件杂货,集装箱分为危险品(非易燃易爆)集装箱、非危险化工品集装箱及空箱.本工程码头前沿共布置 2台轻型岸桥,本次拟招标1台轻型岸桥。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淮安港淮安港区苏淮高新区作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1台40.5t-19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购置及安装服务。
本次设备采购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设计、制造、部装、总装、运输、安装、调试、轻载和重载联动试验、验收、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办理采购方所在地特种设备使用证书(起重机械注册登记证)和按买方所在地市场监督部门要求的质量监督和现场安装监理和伴随服务等。供货方应负责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和试车、检验、技术服务、取证、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质保期间、售后服务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具体详见相应技术规格书)。
(3)计划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钥匙(含码头安装调试)。
(4)供货地点:淮安港淮安港区苏淮高新区作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集装箱泊位招标人指定位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是货物的主生产商(注: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级[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含有门式起重机,同时提供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覆盖 40.5t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系统设备备案的开工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台40.5t及以上岸边集装箱起重机供货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大道2号淮安国际航运中心
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51783188083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25-83202728
E-mail:zb7chu1@163.com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的“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12日14: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2日16: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4年08月12日14:30,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787-228-229,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公开开标。
8.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本项目的招标类别选择为“设备采购”,因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信用等级公布”栏目企业类型无“材料采购单位”,故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信用等级评价及分数”均以“服务类”进行评审。
8.9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供货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涉及质量要求的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