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大道接线工程施工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09-25 17:23:33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红旗大道接线工程施工项目HQDD-JX01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旗大道接线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发改函[2023]2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泰交建许字[2023]0020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建双向四车道道路总长约629米,建设标准参照一级公路标准。

项目估算总投资49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和用地费用)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HQDD-JX01标

2.3合同期限24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7)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泰州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未被评为”差“。

9)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较好的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或城市快速路施工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1)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6月~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人员为退休人员返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

1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交一旦在本项目中标,可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承诺

14)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运输厅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

招标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050696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医药城华诚写字楼B座6楼

联系人: 严女士

联系电话:18360010761

电子邮箱:474064936@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5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8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3年926 00:00,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9 00.:0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9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10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16日上午9点,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016日上午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