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港泗洪港区双沟作业区码头工程设计项目(SHSGMT-SJ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宿迁市泗洪县行政审批局 的 泗洪行审备【2023】203号,招标人泗洪县洪城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宿迁港泗洪港区双沟作业区码头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宿迁港泗洪港区双沟作业区码头工程位于宿迁泗洪县双沟镇雪二村境内,洪泽湖西南线航道(柳巷河)大柳巷船闸下游约4.2公里处,柳巷河航道左岸。工程拟建11个300吨级装卸泊位(水工结构兼顾1000吨级),其中包含7个散货泊位、2个件杂货泊位及2个多用途泊位。设计需满足绿色港口、智慧港口、环保、水利、安全等相关规范、政策要求,功能配套齐全,布局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1个标段,即SHSGMT-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宿迁港泗洪港区双沟作业区码头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以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施工图设计说明及预算文件编制。
(2)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3)后续技术服务包括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进行技术服务、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
2.3 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等相关资料;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稿)、提交后4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编制文件、技术规范等全部资料文件;
(3)后续服务工作: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及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2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2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2023年4月-2023年6月或2023年5月-2023年7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洪城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7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27-8079 9886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联 系 人:郑久康
电 话:025-52161262
邮 箱:1959795741@qq.com
9. 其他
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2 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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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本款细化为: 本次评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资格审查方式,双信封开标形式的评审程序,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以及商务和技术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以及资格评审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 招标人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及第三名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列入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的投标人优先; (3)“履约信誉”得分较高的优先; (4)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5)第一个信封“主要人员”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6)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票决确定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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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保证金形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未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电子文件中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存在MAC码、IP地址一致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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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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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或1.4.4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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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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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l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40分 (2)主要人员:19分 (3)业绩:20分 (4)履约信誉:5分 (5)获奖情况:6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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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 以评标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明显的恶意报价、严重低于市场行情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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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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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参与协助评标,在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协助工作。协助评标工作应当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①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③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④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⑤通过相关网站对各类注册资格证书等证件进行查询核实; ⑥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表进行复核,统计汇总;对评标过程资料进行整理。 2、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第2.1.1、2.1.3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再参与资格评审。 3、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且不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评审。 4、若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单位不足2家(含2家),则由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进行认定,若评标委员会认定剩余投标仍具竞争性,则继续进行下一步评审。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根据要求所提交的澄清文件为依据,在讨论的基础上独立评分,各评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对各评分因素评分低于其权重得分60%的需在评标报告予以说明。 6、各评分因素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为各项的评分之和。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7、招标人仅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8、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2.1.3款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依据本章第3.4.2款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并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计算评标价得分。 9、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第三名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10、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 |
9.4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9.5 本次投标预约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预约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宿迁市交易平台不需缴纳文件费)。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14:30。
9.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