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靖皋长江大桥主缆索股及吊索加工制作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11 19:30:01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张靖皋长江大桥主缆索股及吊索加工制作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靖皋长江大桥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6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张靖皋长江大桥主缆索股及吊索加工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总体概况:

张靖皋长江大桥工程位于澄通河段如皋沙群段,江阴长江大桥与沪苏通长江大桥之间,路线起自如皋石庄镇西侧与沪陕高速公路交叉处,向南经石庄工业园、如皋港区后,于如皋华泰重工厂区处进入长江,设置主跨 1208 米的北航道桥跨越长江如皋中汊,经靖江民主沙岛后,设置主跨 2300 米的南航道桥跨越长江主江航道,于张皋汽渡西侧登陆,向南沿现状及规划 259 省道布线,先后跨越南沿江公路、港丰公路、规划金港专用铁路,止于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晨阳互通处,路线全长 29.849km。

项目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跨江段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南、北接线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km/h。其中张靖皋长江大桥跨江段范围为长江北大堤至长江南大堤之间的桥梁工程,桥梁总长7859m,设计桩号起止范围为 K13+227~K21+086,自北向南分为北引桥、北航道桥、中引桥、南航道桥、南引桥五部分,北航道桥为主跨1208 米双塔单跨吊悬索桥(索塔采用门式框架外形、钢索塔结构),南航道桥为桥跨布置2300米+717米的双塔双跨吊悬索桥(索塔采用门式框架外形、钢箱-钢管约束混凝土组合索塔结构)。

(2)本项目概况

张靖皋长江大桥南航道桥主缆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法架设(PPWS)。每根主缆中,从如皋侧锚碇到张家港侧锚碇的通长索股有 251 股,还有 1 根主缆输气管道。每根索股由 127 根直径为 5.6mm 、抗拉强度为 2200MPa 的的高强度镀锌铝合金钢丝组成。主缆内部的输气管道采用“螺旋钢丝+螺纹钢管”结构。全桥吊索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PWS)吊索,普通吊索采用直径为φ5.6mm 的镀锌铝高强钢丝;塔侧 2 个吊点为特殊吊索,采用直径为φ5.9mm 的镀锌铝高强钢丝,钢丝标准强度≥1770MPa,外包双层 PE(黑色内层彩色外层)进行防护。

张靖皋长江大桥北航道桥主缆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法架设(PPWS),每股由 127 根直径为 6.0mm 高强钢丝组成,钢丝标准抗拉强度不小于 1860MPa。全桥共两根主缆,每根主缆由 127 根索股组成。吊索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外包双层 PE 进行防护。吊索采用直径为 φ5.0mm的锌铝合金高强钢丝,钢丝标准强度≥1770MPa。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张靖皋长江大桥主缆索股及吊索加工制作项目ZJG-B4标段,招标范围为:张靖皋长江大桥南航道桥、北航道桥悬索桥主缆索股、吊索、主缆检修道、主缆缠丝用S形钢丝的制作、供货,南航道桥主缆除湿系统的送气管道的制作、供货。包括材料采购、制作、试验、检测、运输至本项目指定位置交货等,并配合做好供货产品的安装工作,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工作。

(4)计划供货时间

南航道桥:2026年2月28日前具备主缆索股、主缆缠丝用S形钢丝、主缆除湿系统的送气管道供货条件;2026年9月30日前具备吊索供货条件。主缆索股、吊索、主缆检修道、主缆缠丝用S形钢丝、主缆除湿系统的送气管道具体的供货时间根据桥梁主体施工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服从监理人的指令。

北航道桥:2025年9月30日前具备主缆索股、主缆缠丝用S形钢丝供货条件;2026年1月31日前具备吊索供货条件。主缆索股、吊索、主缆检修道、主缆缠丝用S形钢丝具体的供货时间根据桥梁主体施工进度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服从监理人的指令。

具体根据桥梁实际施工进度按发包人、监理人要求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业绩条件:

a、企业业绩:

投标人应完成过主跨1000米或以上的悬索桥主缆索股制作、供货项目,且该项目单个合同悬索桥主缆索股制作量不小于1万吨

b、产品业绩:

投标人所用镀锌铝钢丝应具有主跨1000米或以上悬索桥主缆索股用镀锌铝钢丝应用业绩

其他条件: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人在本项目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朱鹏、李扬

工作 QQ:2189402611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二三年八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