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2023QL-JKJC3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7-04 20:01:16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2023QL-JKJC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已由 宁路纪要【2023】14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省厅交通养护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3QL-JKJC3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2023QL-JKJC3 标段
2.1项目概况: 2023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涉及G205顶山立交、G104后河中桥、S204马木桥、G328六合大桥、S269固城大桥、G205西善桥、G42运粮河大桥、G42秦淮河大桥、S243秦淮河大桥、S204永昌桥、S247方州桥、S508兰花立交桥、G205潘家花园村桥、G104岔路口高架、S002句容河大桥、S341新洪蓝桥共16座桥梁。本次招标为其中的S204永昌桥、S247方州桥、S508兰花立交桥、G205潘家花园村桥、G104岔路口高架、S002句容河大桥、S341新洪蓝桥,具体桥梁概况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2023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项目2023QL-JKJC2标段,招标范围为对上述S204永昌桥、S247方州桥、S508兰花立交桥、G205潘家花园村桥、G104岔路口高架、S002句容河大桥、S341新洪蓝桥进行新建健康监测系统(轻量化)。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桥梁健康监测系统部署(含硬件采购、安装调试)。 (2)监测数据按照相关要求接入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结构监测系统。 (3)桥梁健康监测,监测主要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4)2年的软硬件系统维保期、数据分析和系统人工检查等。 2.3服务期 服务周期:790天,其中: 系统部署为60天(调试成功,正常运行); 数据分析、人工检查服务期:自调试成功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或桥梁结构安全运营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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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证书专业需包含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且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或桥梁结构安全运营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2023QL-JKJC1、2023QL-JKJC2、2023QL-JKJC3标段,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04 17:30  至  2023-07-11 23:59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26 09: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7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南京市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 张传岳 
电     话: 025-84322750
招标代理: 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 系  人: 丁莉萍、张昌琴
电     话: 025-84592100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