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4 16:09:57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

KJDLQL-JCXJC01标段、KJDLQL-JCXJC0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KJDLQL-JCXJC01标段、KJDLQL-JCXJC0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包含交通管养框架道路桥梁668座(含涵洞162座)、人行天桥13座、下穿短隧15座。

主要内容包含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17)、《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及业主要求,对约定范围内的桥梁及附属设施、人行天桥、短隧等的技术状况(基本情况,外观质量、缺损和病害情况等)进行检查,要求配备相应检测专用设备,并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检查报告和养护维修建议方案,同时填写桥梁数据采集表和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并同步更新桥梁养护系统,为桥梁养护、维修的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2023年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招标共设两个标段,即KJDLQL-JCXJC01标段、KJDLQL-JCXJC02标段。

KJDLQL-JCXJC01标段:单月对包括相石公路、迎宾路、城北大道、同周公路等在内的框架道路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双月对包含古城路、祖冲之路、黄浦江路、东城大道、沿沪大道等在内的框架道路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后出具检查报告,提出养护建议,汛期加强不定期检查。

KJDLQL-JCXJC02标段:单月对包含古城路、祖冲之路、黄浦江路、东城大道、沿沪大道等在内的框架道路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双月对包括相石公路、迎宾路、城北大道、同周公路等在内的框架道路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后出具检查报告,提出养护建议,汛期加强不定期检查。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①桥梁(涵洞)须完全严格遵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5120-2021)、《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 99-2017)、《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现行国家及省市对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 5120-2021)第3.4节、《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2015)第4.4节有关法规、规范开展经常性检查工作,按要求出具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

②更新完善现有桥梁卡片基础资料,逐步查找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做到“一桥一档”。

③编制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运行报告,包含桥梁(含涵洞)基本情况,桥梁病害统计及分析,桥梁病害处置完成情况,桥梁安全运营的建议等内容。

④根据业主要求,协助更新桥梁管理系统。

⑤对桥进行检测期间,对可能引发桥梁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并及时向业主部门汇报。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在清单内桥梁遇自然灾害损伤、船舶撞击或重车过载等突发情况造成桥梁损伤时,免费提供桥梁技术状况检测(桥梁荷载试验除外)。

⑥桥梁经常性检查应覆盖我市全部框架道路,若检查中发现存在桥梁拆除、维修、重建的情况,应在检查记录中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未在桥梁清单中的桥梁或涵洞,应及时上报业主并纳入经常性检查中。

2.3服务周期: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1)每月5日前提交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资料。

(2)服务周期结束提供昆山市框架道路桥梁运行报告。

(3)提交最新的桥梁卡片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3.1.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专项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证书。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桥梁经常性检查或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3.1.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1.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   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桥梁经常性检查或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或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4. 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1.5信誉要求:

    a.企业未列入最新一期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新闻动态-公示公告)企业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b.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省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d.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f.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共计两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可预约两个标段并参与投标,每投标人最多在一个标段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萧林西路398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狄科

    电 话: 0512-50356258

    招标代理: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交运部

    电话:15162874928、18550663166

    联系人: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0时3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社保证明材料(若需);③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6)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8)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2021年第3版)》的相关要求(若有新的防疫政策文件规定,则按最新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9)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9、附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准)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也相同的,招标人可采用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分值构成(总分100.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试验检测检测实施方案:25分

主要人员:30分

其他因素-技术能力:10分

其他因素-业绩:20分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江苏省):3分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苏州市):2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分

报价

分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投标报价=清单小计+0(招标代理服务费)+0(公证费)+0(暂列金)+0(其他不可竞争费)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以下三种方法的一种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3%,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浮动系数(浮动系数为0.98、0.99、1.0、1.01、1.02)。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浮动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

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

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A-偏差率*100*0.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A+偏差率* 100*0.05

A=投标报价分值

总得分汇总方式:

当专家组人数大于等于7人时,总得分汇总去除最高分最低分

 

投标报价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最大值

最小值

1

评标价

10.00

0.00

 

其他因素-业绩

序号

评审因

评审标准

最大值

最小值

1

业绩

满足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可得基本分12分;

投标人每增加一个450座及以上桥梁(包含涵洞)经常性检查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本项最多得20分。

注:

1、上述加分业绩仅指一个备案项目包含450座及以上桥梁(包含涵洞)经常性检查业绩。

2、一个备案项目最多只算一个业绩。。

20

12

 

其他因素-履约信誉

序号

评审因

评审标准

最大值

最小值

1

履约信誉(江苏省)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评定的单位信用等级进行评分(投标人信用等级及评定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一)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X分;

(二)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 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三)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四)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X 为信用分满分值(3分),Y 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 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A级企业,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级(含暂定)企业,Z按70计算。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50计算。Y 值保留 2 位小数。

3

1.05

2

履约信誉(苏州市)

根据(苏交建【2019】11号)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的最近一次投标人的履约考核等级进行评定。

(1)履约考核等级为优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得分为X分;

(2)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定良)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得分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Y=0.8X+0.15X*(Z-85)/10

注:X为履约考核分满分值(2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考核信用分值(得分),Z为企业最近一次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综合得分)。履约考核无评定分值的等级为良的企业,Z按85计算;暂(定)良的企业,Z按85计算。履约考核评分≥95分,但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的,企业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Z按95分计算。

从业单位若在季度履约考核中无项目或标段参与考核,等级评定为“暂良”。从业单位在本市上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评定为优、良的,在当季度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的,其履约考核等级可以按照上季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季度。延续一季度后,仍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且无失信行为信息的,其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调整为暂良。

2

1.6

 

检测实施方案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最大值

最小值

1

原始资料的调查、收集及整理

根据投标单位对待检桥梁、短隧有针对性收集相关基础资料情况(包括:收集桥梁短隧名称、所在线路名称、桥梁分类等,收集桥梁、短隧精确位置,收集桥梁上部结构类型,收集桥梁基础尺寸)进行评分。

5

0

2

针对本项目特点所制定的检测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完成本项目的检测工程程序和方法(包括:制定桥梁、短隧经常性检查工作程序,制定桥梁、短隧经常性检查方法,制定桥梁经常性检查结果应用方案)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分。

5

0

3

经常性检查工作服务的目标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经常性检查工作服务的目标(包括:根据招标需求制定桥梁、短隧经常性检查总体目标,制定桥梁经常性检查结果应用目标,制定经常性检查质量安全目标)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分。

5

0

4

总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总进度计划保证措施(包括:根据招标需求制定总进度计划,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制定环保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分。

4

0

5

检测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检测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包括:全民分析检测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制定重点、难点工作应对措施,对解决重点、难点工作有创新措施)的合理性及完整性进行评分。

4

0

6

桥梁缺损处治的相关建议

根据投标单位对本项目关于桥梁缺损处治的相关建议的合理行进行评分。

2

0

 

其他因素—技术能力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最大值

最小值

1

检测设备及能力

根据拟投入检测仪器的种类是否齐全,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检测的要求,配备的车辆等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充足进行评价,拟投入设备至少需包含登高车、桥梁检测车、防撞缓冲车等设备。注:

1、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拟投入设备的证明材料,即:属投标人自有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购买发票彩色扫描件,属租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设备租赁合同(或发票)或检测设备租赁承诺书(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10

0

 

主要人员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最大

最小

1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得基本分8分;

在此基础上,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

本项满分10分。

10

8

2

其他检测

人员

投标人投入其他检测人员的,得基本分12分;

在此基础上

a.每投入一名检测员(工程检测专业或桥梁专业)或助理检测师(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加1分,最多加3分。

b.每投入一名人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的,加1分,最多加5分。

本项目满分20分。

注:同一人最多仅计一次加分。

2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