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方案研究项目
(RCGS-FAYJ01标段、RCGS-FAYJ02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方案研究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招标人委托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扩容方案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十五射六纵十横”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苏州市域高速公路网布局“三纵五横一环二联六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全长约189公里,现状为双向六车道,由G1521常嘉高速(石牌至甪直段)、S17苏台高速公路(通安枢纽至相城枢纽段)、S48沪宜高速公路(相城枢纽至太仓北枢纽段)、S58沪常高速(通安枢纽至苏沪省界段)四部分组成,设有互通出入口22个,服务区2个,枢纽8处。近年来绕城高速交通量增长较快,部分路段的服务水平下降明显,为进一步缓解苏州城区交通压力,完善市域干线公路网络,促进市域一体化发展,亟需开展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方案研究,匡算总投资约305亿。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方案研究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即RCGS-FAYJ01标段和RCGS-FAYJ02标段。
RCGS-FAYJ01标段:S17苏台高速公路(东桥枢纽至相城枢纽段)、S48沪宜高速公路(相城枢纽至太仓北枢纽段),设有互通出入口7个,服务区1个,枢纽3处(其中包含东桥枢纽、相城枢纽、太仓北枢纽),预估项目费用为104.9亿元。
RCGS-FAYJ02标段:G1521常嘉高速(石牌枢纽至甪直枢纽段)、S17苏台高速公路(通安枢纽至东桥枢纽段)、S58沪常高速(通安枢纽至苏沪省界段),设有互通出入口15个,服务区1个,枢纽5处(其中包含石牌枢纽、正仪枢纽、甪直枢纽段、通安枢纽、尹山枢纽),预估项目费用为200.1亿元。
招标范围如下:
(1)项目建议书报告编制工作,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建议书报批。
(2)前期方案研究,方案研究的成果须达到工程可行性研究深度。
(3)RCGS-FAYJ01标段须进行土地问题政策专题研究,针对解决绕城高速公路土地遗留问题,对相关国家政策进行研究,提供客观建议并完成相关后续服务。
(4)RCGS-FAYJ02标段须进行收费专题研究,针对现行高速公路收费服务期满的情况,对收费政策进行研究,提供解决路径并完成相关后续服务。
(一)研究范围
研究范围为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方案研究项目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地区。
(二)项目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包括:项目建议书报告、《苏州绕城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方案研究》、汇报PPT以及研究过程中重要存档资料。
2.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要求。
3.搜集的基础资料应尽可能完整、准确、可靠,论证应充分,结论应科学合理。
4.研究成果应保证质量,应在国内同类信息化系统建设中处于领先水平。
5.研究成果包括纸质文件、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6.纸质文件包括文本、图、表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全面。编制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编制文本。
7.计算机文件要求
全部研究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汇报采用PPT格式,图形文件采用CAD、PDF、JPG等通用格式,文本文件采用Word格式。电脑渲染图的计算机文件应采用国内较为普及、通用的计算机软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
(四)时间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根据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初步确定本项目方案研究工作需要7个月,总体时间进度计划如下:
1.项目启动后,第1个月编制工作大纲,梳理、收集相关资料,提交建议书报告。
2.第2-3个月,现场踏勘、调研,并征求地方及相关部门初步意见,拟定总体方案。
3.第4-6个月,编写并提交方案中间稿,征求甲方及相关部门意见。
4.第7个月,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完成中间稿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提交送审稿并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研究工作期间,研究单位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提交研究方案等相关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中显示) ,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应包含“项目咨询”范围中的“公路”专业】 ;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的方案研究项目或可行性研究项目或设计项目。(以《表5已建工程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方案研究项目或可行性研究项目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的内容为准,日期以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4) 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设备和获奖情况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管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12-68125239
招标代理: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北楼714室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0512-65106520/65106507
联 系 人:李正帅、尹雨菁、何萍
E-mail:SZJJ_DL@126.com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4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3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4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1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并进入直播大厅(详见附件9),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9.6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