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12 18:19:25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2023-TGJDJC标段、2023-S226JD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15】134号、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及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皋行审法[2022]25号文件、如皋市政府以皋办【202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现对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通皋大道二期及S226南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包含2023-TGJDJC2023-S226JDJC两个标段试验检测项目,对应施工概况及招标范围如下:

2.1.1通皋大道二期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建设规模:通皋大道二期工程起点顺接通皋大道与新丁平公路交叉口以西约610m,在新丁平公路东侧设计匝道桥接主路,跨越新丁平公路和通扬运河后,2000米高架桥梁落地接地面道路,地面道路向东南方向延伸,与规划345国道平面交叉,终点至G204北侧550m,二期工程全长4.43km(一期改造610m,新建3.82km)。本项目按照双向六车道快速路兼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行车速度采用80km/h。建安费暂定约80900万元。

2.2.1 S226南延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如皋市白蒲镇

建设规模:总体呈南北向,路线起点位于 303 县道(蒲黄线)平交口,与 226 省道东陈至白蒲段路面改善工程终点相接,向南穿越白蒲镇,向东跨越通扬运河(大桥中跨95m),止于如皋与通州区交界处,接 226 省道通州段,起点桩号 K28+716.828,终点桩号 K36+183.220,路线全长 7.466km,宽26米,一级公路标准。建安费约45700万元

2.2招标范围

上述工程质量监督实施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交安设施等的质量检测,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现场施工工艺督查、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22版)开展项目安全内外业检查考核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检查,交竣工验收检测。

2.3检测服务期:

本项目对应施工工期预计为990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完工。本项目检测服务期同施工期。

2.4质量标准:检测过程及检测工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下发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或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3.1.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同时覆盖公路、桥梁、材料专业),具有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或质量监督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同时覆盖公路、桥梁、材料专业),具有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2年12~2023年2月或20231月~3月或20232~2023年4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d、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3.1.5其他检测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为本标段配备的其他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以外)不少于4人,且均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其他检测人员证书的专业需覆盖公路、桥梁、材料、交通工程专业。

招标文件中对其他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外)的资格和数量要求仅作为签订合同时的最低要求,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评审标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填报。若填报了其他检测人员,则须同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若未填报其他检测人员,则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社保证明材料;无论是否填报其他检测人员,均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承诺函且承诺函的内容要与投标文件中人员情况一致。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2年12~2023年2月或20231月~3月或20232~2023年4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d、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建设方检测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第一,按2023-TGJDJC标段、2023-S226JDJC标段的顺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 B 座 3 楼  

  人:刘赟

联系电话:0513-87539026

邮编:226500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系人:邱海峰、沙云天

电话:18036206278、18551417471

邮编:226001

  1.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58930,解密时间为2023年58930至100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疫情防控期间,须遵照南通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入南通市政务中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最新政策要求。)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3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4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610079136,腾讯会议软件中会议号为:21448948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6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7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8.8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及分数仅以“试验检测类别”进行评审。

    8.9 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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