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前扫浅工程施工项目(LYG-302-H1.4标段、LYG-302-H2.5标段、LYG-302-H2.6标段、LYG-302-H3.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009年,连云港港开始着手建设“人”字形航道,即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其中连云港区航道为25万吨级航道,徐圩港区航道为10万吨级航道,2016年一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一期工程建成后,连云港港又开始着手续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其中连接连云港区的航道(外航道内段、外航道外段)2017年开工并已于2020年底交工验收;连接徐圩港区的徐圩航道于2020年开工,并于2022年8月通过交工验收。
(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1、LYG-302-H1.4标段: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开工,交工时间:2023年10月。
2、LYG-302-H2.5标段:工期 5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7月开工,交工时间:2023年11月。
3、LYG-302-H2.6标段:工期 5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7月开工,交工时间:2023年11月。
4、LYG-302-H3.2标段: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开工,交工时间:2023年10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部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企业资质: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企业近十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疏浚项目工程的施工;
(3)信誉要求:
a、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评价等级为A级或以上级别,无上述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评价等级的,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暂定)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壹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近十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内在已完单项合同额不低于0.5亿元人民币的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疏浚项目工程的施工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5)其他要求:a、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b、拟投入各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设备要求
LYG-302-H1.4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船舶设备须至少3500m3/h或以上绞吸船1艘,同时至少10000m3或以上带艏吹功能耙吸船(双机双桨)1艘。
LYG-302-H2.5、LYG-302-H2.6标段: 投标人拟投入各标段的船舶设备须至少10000m3或以上带艏吹功能耙吸船(双机双桨)1艘。
LYG-302-H3.2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船舶设备须至少4500m3或以上的耙吸船(双机双桨)1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LYG-302-H1.4标段、LYG-302-H2.5标段、LYG-302-H2.6标段、LYG-302-H3.2标段四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及二个以上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推荐其为拟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经有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它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的,其在其它标段按照推荐的顺序可以被推荐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⑨被责令停业的;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被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请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08:30 至 2023 年 4月 4 日 17:30,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其中 200 元为平台服务费),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肆拾万元/标段的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水运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 |||
地址 | : |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 |||
联系人 | : | 马工 | |||
电话 | : | 0518-82385655 | |||
招标代理 | :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二楼 | |||
联系人 | : | 杨洋 | |||
电话 | : | 19951884224 | |||
传真 | : | 0518-85833367 | |||
: | jsrhzhlyg@126.com |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9.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16051934。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 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9.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3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