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25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68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筹措、银行贷款等,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NC-ZJZX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设计起点位于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与宁连高速公路交叉处,与绕越高速东北段顺接,向西上跨宁连高速公路,并对既有程桥枢纽进行改造;后下穿235国道,设置程桥北互通;沿黄营河北侧布设,跨越胥庄圩、古金线向西止于苏皖省界处,与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顺接,路线全长约7.406km。
全线主线桥(含枢纽主线桥)3362.0m/6座,占路线比例45.4%。其中,特大桥3010.8m/2座(含枢纽主线桥);大桥217.2m/1座;中小桥134.0m/3座。设置程桥枢纽、程桥北互通2处互通式立体交叉,支线上跨桥493.6m/2座,收费站管理区1处。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265112.2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61724.86万元。建设工期约为36个月。
2.2招标范围
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范围为: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实施全过程的造价咨询工作(跟踪审计)。协助发包人完成主要咨询服务内容如下:
工程范围内的杆管线迁移和其它工程赔补偿费进行审查;
计量审查;
各种材料价格及材料费用审查;
工程变更及费用审查;
工程造价指标统计、分析;
对建设资金按项目进行拆分,与概算进行对比
工程结算审查;
配合政府审计工作;
发包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等。
计划服务期: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外审工作,约109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自2018年2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造价咨询(过程变更审核、结算审核、审计工作任一项均可)的业绩。
3.3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B 级及以上。
3.4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年2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造价咨询(清单限价编制、过程变更审核、结算审核、审计工作任一项均可)的项目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c.截至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f.已参与、接受南京至滁州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梅子洲路69号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尤工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3楼
邮 编:210002
电 话:025-57026782转186
传 真:025-84651110
联 系 人:王德祥
电子邮箱:wangdexiang@joincore.cn
8.其他
(1)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2)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 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