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H-2QMT-EPC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12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徐州交控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SDH-2QMT-EPC标段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主城区北部,顺堤河航道右岸,魏庄桥上游200米,顺堤河作业区一期工程南侧,陆域向西与铁路专用线顺堤河站相连。码头岸线位于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内。
本项目建设6个2000吨级集装箱泊位、4个2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及2个2000吨级散货(粮食)泊位,泊位总长度1094.6米。建设集装箱重箱堆场面积约8.9万平方米,集装箱空箱堆场面积约3.8万平方米,件杂货堆场面积约6.9万平方米,仓库面积2.18万平方米,粮食筒仓10.8万立方米,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面积约4000平方米。设计年通过能力947万吨,其中集装箱54万TEU。
2.2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SDH-2QMT-EPC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①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等,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后方集装箱空(重)堆场、件杂货堆场、粮食筒仓、装卸设备及基础、仓储区、绿色港口、智慧港口、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以及照明、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安全、环保、绿化等陆域配套工程(含对应临时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采用双院制审查)、施工图设计(采用双院制审查)、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如有)、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相关内容、专项咨询的配合工作、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和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后方集装箱空(重)堆场、件杂货堆场、粮食筒仓、装卸设备及基础、仓储区、绿色港口、智慧港口、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以及照明、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安全、环保、绿化等陆域配套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人民币18120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人民币132613万元。
2.4 项目计划工期:
①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接到发包人通知后30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相关资料,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并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提交全部勘察、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等全部资料文件,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获得相关批复。
②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有效的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程)甲级资质;如不具有,可将勘察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
(3)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1.2 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同时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和一个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以是两个不同项目)。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单位2017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
注:本公告中类似工程均指20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须含新建码头工程)。
3.1.4 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5 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④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⑤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⑥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①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④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⑤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负责人或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有人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 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归集,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
3.6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则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关于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厅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徐州交控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顺堤河作业区
联系人:薛冰、周方
电话:19852086986、1895211668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是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
联系人:王琴
电话:0516-67899996、15205202769
8.1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1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23时59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09时30分,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10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5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本项目开标会议号:141852634。
8.6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徐州交通控股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和发包人为:徐州交控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8.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
8.8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 ,具体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