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
LHK-SYS-LYG1、LHK-SYS-HA1、LHK-SYS-HA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1071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省、市项目资本金及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LHK-SYS-LYG1、LHK-SYS-HA1、LHK-SYS-HA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体概况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的组成部分,也是江苏省“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南京至连云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拟扩建工程起自连云港(宁海枢纽),顺接长深高速鲁苏界至连云港段,止于淮安(王兴枢纽),顺接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和京沪高速公路,并便捷连接连云港新机场和淮安涟水机场以及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出海港口连云港港,同时通过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构成南京至淮安、连云港等苏北城市的最便捷运输通道,在国家和区域路网中居重要地位。
现有长深高速连云港(宁海枢纽)至淮安(王兴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2000 年年底由原宁连一级路改建而成,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 米。扩建工程拟沿旧路扩建,起自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枢纽北,接已建的长深高速连云港过境段和连霍高速连云港过境段,经灌云、灌南、涟水,止于淮安市淮阴区王兴枢纽北,接正在扩建的京沪高速淮安至江都段和拟改扩建的长深高速王兴至淮安西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原位改扩建现有宁海(枢纽)、灌云北(枢纽)、灌云南、灌南、灌南南、高沟、涟水、淮安机场8 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连云港南(原宁海)、伊山(原灌云西)2 处互通式立交,新增涟水北互通1 处。同步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 公里/小时,除宁海枢纽互通区主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路基拓宽至34.5 米外,其余路段扩建至八车道,一般路段路基拓宽至42 米,局部压缩硬路肩。新沂河特大桥段约3.2 公里新建的分离式路基和桥梁宽度采用2×13.25米,现有路基和桥梁维持原宽24.5 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的桥涵维持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汽车-超20 级、挂车-120),拼宽利用的桥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满足公路-I 级,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满足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估算总投资按150.865 亿元(未含建设期债券利息)控制,建设工期3.5年。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即LHK-SYS-LYG1、LHK-SYS-HA1、LHK-SYS-HA2标段。
①LHK-SYS-LYG1标段(路基桥涵LHK-LYG1、LHK-LYG2标段及桩号范围的路面标段)范围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K0+000-1~K17+950范围内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及线外工程的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并包含由铁路代建实施的工程范围内相关试验检测工作。
铁路代建实施段位于LHK-LYG2标段长深高速与青盐铁路交叉处,长深高速下穿青盐铁路上下行线并同步实施,同步实施段桩号为 K11+468.302~K11+574.382(整幅),该段由安徽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实施,代建工作内容:5×20m空心板立交桥主体(道路里程:K11+468.302~K11+574.382,全长106.08米)、桥头搭板、铺装层及铁路设施设备的配套等,不含台背回填、沥青路面、标志标线等内容。
②LHK-SYS-HA1标段(路基桥涵LHK-HA1、LHK-HA2标段及桩号范围的路面标段)范围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K57+288.892~K78+500范围内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及线外工程的相关试验检测工作。
③LHK-SYS-HA2标段(路基桥涵LHK-HA3、LHK-HA4标段及桩号范围的路面标段)范围为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K78+500~K96+884.464范围内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及线外工程的相关试验检测工作,并包含由铁路代建实施的工程范围内相关试验检测工作。
铁路代建实施段位于LHK-HA3标段长深高速与连镇客专交叉处,长深高速涟水互通匝道、地方被交路炎黄大道支线上跨桥下穿连镇客专上下线并同步实施,该段由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实施,代建工作内容:
涟水互通A匝道,长度约310.242米,宽度约19.5米,采用(4×16+4×15)m现浇箱梁下穿铁路桥孔后,采用(3×30+3×30)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上跨长深高速公路;B匝道,长度约202.184米,宽度约10.58米,采用(4×16)m现浇箱梁+3×(3×15)m刚构下穿铁路桥孔;C匝道,长度约325.203米,宽度约10.58米,中包括约32.949米路基段,其余采用(2×13+4×12)m桩板结构+(13.5+2×15+13.5)m+2×(3×15)m刚构下穿铁路桥孔;
被交路炎黄大道,长度约356.5米,宽度约42.5米,采用4×35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下穿铁路桥孔后,采用(34+2×35)m+3×35m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上跨长深高速公路。
2.3本次招标范围为各标段对应桩号范围内相关试验检测等工作,招标内容包括:
(a)承担招标范围内委托人负责抽检的路基(含地基处理)、桥涵、隧道(若有)、路面、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涉铁代建(若有)、环保、景观绿化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包括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委托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b)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桥梁荷载试验、机电工程检测、钢结构(原材料、焊缝及涂装)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c)承担招标范围内委托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并对招标范围内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d)按照委托人要求,承担招标范围内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
(e)承担本项目交工验收检测(不含机电)相关工作任务,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f)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信息化管理。
2.4 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3年1月至2026年12月,共48个月,具体如下:
路基桥梁施工准备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6个月;
路基桥梁施工期: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6个月;
路基桥梁、路面交叉施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36个月。
后续主体施工标段进场施工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服务期根据用地批复、工程进度和工作内容可能会有所调整,试验检测人在实施过程中应予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b、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还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或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测项目(不包含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委托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
b、应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业绩条件:
至少担任过一任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一任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的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不包含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3)其他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未按投标承诺到岗和中途更换的中心试验室主任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对应施工标段承包人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中心试验室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编:211100
电话:025-52161262-8002、18061368096
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
工作QQ:1492118698(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本次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LHK-SYS-LYG1、 LHK-SYS-HA1、LHK-SYS-HA2标段)与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HWK-SYS-TC1、HWK-SYS-JY1标段)、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XYK-SYS-1标段)共计6个标段为同一批次招标项目,一家单位最终最多允许中一个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上述6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数量总和为1个标段。
已在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LHK-SYS-LYG2、LHK-SYS-LYG3标段)中中标的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的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LHK-SYS-LYG1、 LHK-SYS-HA1、LHK-SYS-HA2标段)中参与排名及推荐;已在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HWK-SYS-CS1标段)中中标的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的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项目(HWK-SYS-TC1、HWK-SYS-JY1标段)中参与排名及推荐。
8.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1日15:00至2022年11月18日15: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
8.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492118698。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年11年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