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编制及江苏交建数字大脑聚合平台建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编制及江苏交建数字大脑聚合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与计划服务期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中提出的发展数字交通的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以及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数字化发展任务,开展本次研究。
本次招标设置1个标段,即2022SZJT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
1)编制《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
研究我局数字交通发展长期规划,提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数字化转型发展评价指标,围绕制度体系、技术发展、重点任务等要素开展长期规划研究;并结合我局数字化、信息化发展基础,制定2022、2023、2024年数字交通建设目标、重点任务、考核评价指标、任务分解表,编制形成《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
2)建设江苏交建数字大脑聚合平台
结合局实施方案,聚焦实现全省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和长江隧道、长江大桥的全项目数字化建设、全周期数字化建造、全方位管理数字化管控的管理需求,整合局既有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在建项目协同管理平台等,建设江苏交建数字大脑聚合平台。
3)编制《江苏数字高速发展白皮书》
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为依据,逐年总结凝练我局数字交通建设成果,评价我局数字化转型成效,按年度编制并发布《江苏数字高速发展白皮书(2022年)》、《江苏数字高速发展白皮书(2023年)》、《江苏数字高速发展白皮书(2024年)》。
计划服务期:
1)2022年9月,提交《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数字交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实施方案》初稿,提交《江苏交建数字大脑聚合平台建设设计方案》,并完成评审;
2)2022年12月,完成“江苏交建数字大脑聚合平台”开发工作,具备平台上线条件;
3)2023年3月,完成“江苏交建数字大脑聚合平台”优化工作,完成平台功能的验收;
4)2023-2025年,每年1月提交上年度《江苏数字高速发展白皮书》初稿,3月完成发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
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交通行业数字化(或信息化、智慧化)相关研究、咨询或系统平台开发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委托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交通行业数字化(或信息化、智慧化)相关研究、咨询或系统平台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他条件:
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3日17:00时至2022年8月10日17: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汇款交费事宜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本公告下侧下载“投标交款要求”。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1492118698。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4.7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4.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3)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4.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编:211100
电话:025-52161262-8005、18061368096
联系人:张媛瑗、徐乙丹
工作QQ:1492118698
二○二二年八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