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2021-2035)DSQGH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5-18 12:04:32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京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2021-2035) DSQGH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2021-2035) 已由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DSQGH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DSQGH 标段
2.1项目概况: 《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是我国第一个获得国家层面批复的都市圈规划,也是推动南京都市圈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更好谋划南京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支撑和引领南京都市圈规划建设,现拟开展南京都市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 2.2工作内容: (1)根据省市对南京都市圈发展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做好南京都市圈交通发展规划方面的资料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 (2)开展南京都市圈各成员城市现场调研与对接,了解有关交通发展现状、规划及省市际通道衔接诉求。 (3)系统分析南京都市圈区域及交通发展现状,结合南京都市圈定位和空间布局,分阶段(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提出南京都市圈综合交通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需求预测、线网设计、布局规划等内容,对跨界通道衔接、规划实施序列安排、资金需求测算、交通一体化协调机制、监督评估机制等方面提出措施性建议。以快速化、通勤化交通基础设施供给与一体化联动管理为突破口,重点从构建深度互联的交通网络、推动枢纽群共建共享、加强运输服务无缝衔接、推动区域联保共治等方面推动建设枢纽型都市圈、畅达都市圈、开放都市圈。研究提出规划方案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2.3工作周期:预计工作周期120日历天,具体要求如下: 2.3.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工作大纲。 2.3.2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规划中间成果,中间成果审查通过后50天内完成并提交规划送审稿,报告送审稿通过审查后10天内完成并提交规划报批稿,直至项目结题。 2.3.3各研究成果提交时间:需满足研究阶段的需要和报批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已经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工程咨询备案专业为公路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或市政公用工程。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起)具有已完综合交通规划(或研究)类项目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年来(自2017年1月1日起)担任过已完综合交通规划(或研究)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18 09:00  至  2022-05-24 18:00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标段,其中工具使用费100元/标段,平台使用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07 14: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CA相关网点换发国信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投标人已换发国信CA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CA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CA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7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25-83194171
招标代理: 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楼G座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25-83190409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