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如东段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RDJT-2021-228YD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19 11:05:04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28国道如东段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RDJT-2021-228YD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28国道如东段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根据南通市228国道工程规划已批准建设,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如东县交通运输局。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8国道如东段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228国道如东段工程(洋骑线)北起临海高等级公路,经过洋口镇、丰利镇、马塘镇、新店镇,终点为通州界,全长约32公里。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00Km/h。

2.2招标范围与服务期

228国道如东段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RDJT-2021-228YD标段。招标内容:涉及本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的所有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业主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用地预审申请材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查询材料、节地评价报告、规划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规划选址申报材料、勘测定界报告、踏勘论证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生态红线论证报告、自然保护区论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编制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通过市、县(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预审、省自然资源厅(或自然资源部)的审查审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分别取得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鉴定手续、节地评价、规划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勘测定界、踏勘论证、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生态红线论证、自然保护区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题的批复文件,最终取得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批复文件和省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计划服务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稳定后,6个月内取得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书;初步设计批复后,8个月内取得用地批复。(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作周期做相应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业主工期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全国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和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推荐一级资质;投标人还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若不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可将永久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分包给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注:资质如因相关机构改革,证书有变动或其他情况的仍视为有效,但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

3.1.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时间或批复时间为准)承担并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须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具备“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的内容),并获得省级及以上批复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该项目的服务合同、批复文件。【注:投标人在填报企业业绩时,应在投标报表表5中体现“批复时间”、“已获批”或“已经***批准”或“已取得批复”或类似字句、“批复部门”等,或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填报补充材料并提供相关平台或系统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均需体现批复时间)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中的信息为准),并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的批复,须提供该项目的服务合同、批复文件。【注:投标人在填报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时,应在投标报表表4中体现“已获批”或“已经***批准”或“已取得批复”或类似字句、“批复部门”等,或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填报补充材料并提供相关平台或系统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均需体现批复时间)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20年10月-2021年9月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被评为B级及以上;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使用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友谊东路2号

联 系 人:陆於峰

电    话:0513-80868773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史隆卿、张贤玉

联系电话:18018426113、0513-85156010

传  真:0513-85125256

电子邮箱:563587014@qq.com

  1. 其它

    8.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9:30时。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0:00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1年12月10日9:30,不要提前)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139 251 286,会议名称为228国道如东段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开标会;加入会议时请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5)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已预约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3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4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与证明材料一致性审核,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从业企业需要在投标中使用的信息请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从业企业的资料更新原因而推迟开标时间。

    8.5招标文件费用开票等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孙会计,联系电话:0513-85125256、138137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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