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新建辅道工程[#] 设计咨询G312-LHFD-ZX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江浦街道,该项目起于龙华立交浦口大道,止于五华路东侧,沿主线高架利用其桥下空间进行建设,路线全长约 5.58km。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兼公路功能,其中浦口大道至康华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40km/h。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11.78亿元,建安费约9.18亿。 (2)招标范围: 设计咨询G312-LHFD-ZX1标段: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初步勘察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勘察设计(含预算)所有内容的勘察设计咨询、专题咨询及本项目的安全评估服务。 (3)工作周期: 设计咨询G312-LHFD-ZX1标段:在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的咨询、专题咨询及安全评价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资质应满足第(1)条的规定;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2 企业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年来(自2016年1月1日起)有已完类似工程(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A级(含暂定A)及以上。
(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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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年来(自2016年1月1日起)担任过已完类似工程(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3中职称专业名称中含有“路或桥或交通或建设工程”字样),且近年来(自2016年1月1日起)担任过已完类似工程(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49.65.0.196/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CA相关网点换发国信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投标人已换发国信CA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CA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CA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等原始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67。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