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亭湖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01 12:35:20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39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苏交建许字【2021】00065 批准,项目业  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  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项目路线起自阜宁县204国道与香港路交叉处北,向南经沟墩镇,与233省道、黄沙港交叉后,经上冈镇,再与232省道、新长铁路(下穿)交叉,经新兴镇,与徐宿淮盐高铁(下穿)、盐靖高速公路交叉,止于本路线与349省道交叉处南,接204国道盐城西绕城段。

2.1.2 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14.2亿元。

2.1.3 招标范围:包含以下三个标段路基、桥梁、管线排水等工程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

YFTH1标:(K38+765.300-K39+580.507)(K40+697.364-K42+400.000),位于亭湖区,包含三灶互通、古河互通、349省道跨线桥等,建安造价约5.6亿。

YFTH2标:(K32+475.000-K38+765.300),位于亭湖区,包含跨新永路大桥 ,不含K34+700至K35+400涉铁段,建安造价约5.5亿。

YFTH3标:(K39+580.507-K40+697.364),位于亭湖区,包含盐靖分离式互通,建安造价约4.1亿。

以上三个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3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评审顺序为YFTH1标- YFTH2标- YFTH3标。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已在 “204国道阜宁花园至亭湖新兴段工程施工招标(YFD1标段、YFD2标段、YFD3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2.1.4 工期要求:三个标段均为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 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 年7 月1 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30000 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类似工程指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工程),下同);

3.2  项目经理要求:

3.2.1 项目经理资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地方高工无效)。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2 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自2016 年7 月1 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30000 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

3.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且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投标时须提供自2020年12月以来(含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经理事业性质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3.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文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项目经理养老保险除外),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投标报表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不得缺省。投标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唯一证明依据,信用评价等级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3.8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15/7/13/art_41719_1964484.html、http://td.jiangsu.gov.cn/art/2018/3/30/art_41780_7550190.html)。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 每个标段1200元(其中200 元为系统收取)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联 系 人: 伏万祥          电 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6楼609室

邮政编码: 224001

联 系 人: 杨梦云         电 话:0515-68668050                                                          

8.其他

 10.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30时(各标段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解密结束时间为解密开始时间后半小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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