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至盐城高速公路东海至灌南段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临沂至盐城高速公路江苏段已由省政府以《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临沂至盐城高速公路江苏段是省政府批复的《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纵二”东海至吴江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号S27。作为新的苏鲁省际快速通道,其规划建设对于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提升沿海运输通道的运输能力,改善苏北地区的交通出行条件,增强沿线城镇节点之间的联系交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临盐高速江苏段路线起自连云港市东海县(苏鲁省界),止于盐城市亭湖区,接盐靖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206公里。其中东海至灌南段,连云港段长约 100.273km,宿迁段长约18.782km,路线起自东海县温泉镇西连湾西侧,顺接山东省规划的沾化至淄博至临沂高速,向南与 G310、S245 相交,从连云港白塔埠机场和驼峰乡之间穿过后,依次上跨 G311、陇海铁路和下穿连徐高铁(在建),于房山水库的北侧与连霍高速相交,向南于高墟镇的东侧依次跨越 S344 和宿连航道(规划Ⅲ级),于西圩集镇东侧与规划的宿连高速相交,继续向南布线,与 S324 相交后跨域新沂河,后向东南方向布线,与灌南县北侧依次跨越 G233 和长深高速,在灌南县张店镇附近跨越盐河(Ⅲ级)后下穿连淮扬镇铁路,然后向南布线,依次跨越 S264、连申线灌河段(Ⅲ级)、S345 和 S326,于百禄镇南侧跨越市界进入盐城市。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 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
临沂至盐城高速公路东海至灌南段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即LYC-SJ-LYG1、LYC-SJ-LYG2标段。
LYC-SJ-LYG1标段:起自苏鲁省界至连云港东海县与宿迁沭阳县县界段,全线在东海县境内,里程约43公里,占全线35.8%。
LYC-SJ-LYG2标段:东海县与沭阳县县界往南至连云港与盐城市界段,约77公里,占全线64.2%。
2.2.1工可编制阶段
(1)所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编制报告需要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勘探等;
(2)相关专题研究(环评、规划选址、航评及相关专项设计、水文分析、洪评及水利补偿专项设计、文物调查、涉铁及涉铁安评、土地预审和土地报批、水土保持、稳评等所有工可及初步设计报批所需专题);
(3)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工可送审、报批。
2.2.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
(1)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初设;
(2)除三大系统、照明工程、房建施工图设计外的所有专业的工程的详勘、定测及施工图设计;
(3)上述工程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设计审查会务服务等;
(4)相关专题研究(环评、规划选址、航评及相关专项设计、水文分析、洪评及水利补偿专项设计、文物调查、涉铁及涉铁安评、土地预审和土地报批、水土保持、稳评等所有工可及初步设计报批所需专题)。
2.2.3服务周期初步计划如下,实际服务周期根据项目工可、勘察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1)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工可报告审查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6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审查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等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批提供。
(4)各专题完成时间需满足工可和初步设计编制报批需要,勘察设计期间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的向设计咨询单位提供设计文件。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a.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项目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b.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业绩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a.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b.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较好地完成过单条长度30KM以上且累计长度100KM以上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b.可研报告编制负责人(可单独设置,也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应具备正高级技术职称;
c.分项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a.项目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相应分别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分项负责人;
b.工可报告编制负责人应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
(3)其他要求:
a.参加设计人员中至少有50%的人员有5年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经验,其中至少30%的人员有10年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设计经验。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c.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一家具有勘察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含平台服务费200 元)元,售后不退。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赵静
联系方式:025-84466413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邮编:210019
电话:025-86602545-8004
联系人:赵敏慧、周泽骏
工作QQ:3406999065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预约参加临沂至盐城高速公路东海至灌南段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LYC-SJ-LYG1、LYC-SJ-LYG2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对应咨询项目即LYC-ZX-LYG1、LYC-ZX-LYG2标段的投标,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对设计标段的投标。
9.2本次同批招标的临沂至盐城高速公路东海至灌南段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LYC-SJ-LYG1、LYC-SJ-LYG2标段)和临沂至盐城高速公路东海至灌南段工可及勘察设计咨询项目(LYC-ZX-LYG1、LYC-ZX-LYG2标段),共计4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以中标一个标段。
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40699906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9.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无需电话联系。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澄清。
9.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9.7本项目招标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标准设计文件》”)、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
9.8《公路标准设计文件》、《江苏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相关设计指南》、《江苏省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文件节能篇章编制指导意见(试行)》由投标人自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