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过江通道工程阻尼装置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17 17:43:35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龙潭过江通道工程阻尼装置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过江通道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9)112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龙潭过江通道工程阻尼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龙潭过江通道位于长江南京段与镇扬段分界处,距离上游南京长江四桥约16.8km,距离规划七乡河通道9.8Km,距离下游润扬大桥约28.6km。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 》“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S47 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跨江段工程,北岸连接扬州仪征市,南岸连接南京市、镇江句容市。 本项目为仪禄高速控制性工程,结合建设条件、工期筹划,先期实施跨江大桥段。项目北起于江北长江大堤,于滁河入江口东侧过长江,南岸穿过南京综合保税区,止于S338 省道,线路全长约5 公里,线路与S338 省道相交设置龙潭互通。其中跨江主桥长1660米,由主跨1560m的悬索桥和南边跨100m简支钢箱梁组成。

龙潭长江大桥主桥共设有8套阻尼装置,要求阻尼装置:设计最大阻尼力2500kN,长度(销轴之间长度)5600mm,阻尼行程±800mm,水平转角0.005rad,竖向转角0.01rad。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龙潭过江通道工程阻尼装置采购项目LT-B8标段,招标范围为龙潭长江大桥阻尼装置的设计、制造、加工、检测、标志、包装、储存、运输、交货、配合安装、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

计划供货时间:20236月,具体交货时间根据现场进展需求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投标人应为阻尼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是阻尼器的代理商,应具有其拟供应的阻尼器制造商的合法唯一授权。

业绩条件:

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投入的阻尼装置应在桥梁中成功应用过(要求应用业绩中的阻尼装置阻尼行程不小于±500mm)。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1718:00至2021年62418: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3、招标文件(含图纸)费用5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汇款交费事宜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本公告下侧下载“投标交款要求”。

4、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71214:00时(北京时间);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71214: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编:210013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陈立鹏、朱鹏

工作QQ2189402611

 

                                                                 ○二一年六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