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宁高速公路阳澄湖出入口改移工程房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 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以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312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苏交工程【2018】221 号)批准,项目发包人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YCH-DP(重新公告)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312 国道苏州段改扩建工程以工业园区星塘街为界分 为东西两段,其中东段工程范围为苏沪交界至星塘街,路线全长 45 公
里,工可批复实施里程 33 公里(不含苏沪交界至童泾路完全利用312 国道段)。312 国道苏州东段改扩建工程(工业园区段)范围为阳澄湖 大桥苏昆交界处至星华街共长约 6.03km。星华街至星塘街段长约 3.09km,与园区中环北段同期建设,与中环共用通道,目前已经通车 运营。阳澄湖出入口是沪宁高速工业园区北京至上海方向第一个出入 口, 阳澄湖服务区为工业园区唯一一个服务区,对园区北部尤其是阳 澄湖周边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作为 312 国道工业园区段改扩建配套 建设, 为了更好的为工业园区服务,对阳澄湖出入口进行改扩建。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对阳澄湖出入口进行改扩建,含房建大棚以及收费站的配套工程, 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建安预算约 600 万元。
(2)计划工期
自签订合同后 5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
评价参考得分不低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新 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备案的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类型为准,下同)。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B 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 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
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 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 300万元以上 的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2)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 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
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具有省级或 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0 年 11
月~2021 年 1 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
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平台服务费 200 元)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
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
统”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
联系人:张刚
电 话:0512-69332303
招标代理: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西路 87 号 107 室
电 话:0512-65221883
传 真:0512-65221883-804
联系人:徐荣、梁青松
E-mail: 372581978@qq.com
10.其他
10.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 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
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 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 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城市生活
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公开开标。
提醒:开标时投标人须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该自带电脑于开标现场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0.5 严格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疫情防控“苏
城码”的通告”http://www.szzyjy.com.cn/ztzl/028001/20200225/67ddf2d3-82e0- 4223-bd94-9721ea6b96c3.html,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 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