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内河港海门港区浒通河长晟码头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26 17:53:06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南通内河港海门港区浒通河长晟码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内河港海门港区浒通河长晟码头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代码:2101-320684-89-05-8742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长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长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采用顺岸凹入式布置形式建设 4个100 吨级散货泊位及 1个待泊泊位,泊位总长 218m,共占用自然岸线长度 247m。规划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4亩,其中码头区域占地42亩,沥青生产区占地12亩,码头设计通过能力92万t/a。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为南通内河港海门港区浒通河长晟码头工程的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相关审查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服务;

(2)采购、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交工验收、工程专项验收(包括消防、环保、安全、海事等相关专项验收)以及配合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

2.3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定A级)或以上级别(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b.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a.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壹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 施工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壹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 设计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方)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注: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I.被责令停业的;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N.被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和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长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97号

联 系 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13-699066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706室

邮政编码:226100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513-82110018,18020199379

电子邮箱:hmtyclg@163.com

8.其他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开标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参加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如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第二信封的解密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1 4月260930。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4261030,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人若采用本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7)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与证明材料一致性审核,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从业企业需要在投标中使用的信息请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从业企业的资料更新原因而推迟开标时间。

8)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9)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年 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