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307县道(凌李线)路面改善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307县道(凌李线)路面改善工程已由中共睢宁县委、睢宁县人民政府以睢发〔2021〕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睢宁县交通运输局以睢交发〔2021〕1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睢宁县金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睢宁县金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徐州市睢宁县境内,具体如下:
307县道路面改善工程起自官山镇区老104国道与307县道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33+236,向西经荆山、赵山、李集镇,终点止于苏皖交界处与安徽灵璧302省道相接,终点桩号为K48+051,路线全长14.815公里。
307县道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老路路基断面布置型式主要如下。
(1)一般路段:1.5米土路肩+9.0米路面+1.5米土路肩=1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官山镇区段:3.0米水泥砼硬化人行道+9.0米路面+3.0米水泥砼硬化人行道=15.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次设计将老路路面宽度由9.0m调整为10.5m,路基宽度维持不变,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分别如下:
(1)一般路段:0.75米土路肩+10.5米沥青路面+0.75米土路肩=1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官山镇区段:2.25 米人行道+10.5 米沥青路面+2.25 米人行道=15.0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老路路面结构
全线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老路路面结构为:20cm12%石灰土底基层+18cm二灰稳定碎石基层+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沥青路面主要出现了泛油、裂缝、网裂、坑槽等病害,路面损坏主要以网裂为主,损坏程度较为相似。
拟定了以下路面改善处治设计方案:
(1)K33+260~K33+970、K34+090~K34+800、K35+040~K39+920、K40+100~K42+550、K47+720~K48+030两侧加宽、抬高补强路段。
路面病害处治设计方案
①首先铣刨5cm老路沥青面层;然后检查二灰稳定碎石基层,将严重网裂、松散的二灰稳定碎石基层路段挖除,根据面积大小采用贫混凝土或水泥稳定碎石修复。
②两侧加宽位置下挖40cm,上面铺设15cm碎石垫层+浇筑25cm厚C15贫混凝土,一般宽度为1.04m。
③上面全幅加铺18cm水泥稳定碎石补强层+5cmAC-16F面层。改造后老路整体抬高18cm。
④为避免新老路面横向拼接处产生纵向裂缝,在两侧路面加宽砼基层顶面拼接处铺设0.5m宽抗裂贴。
(2)K42+550~K47+720单侧加宽、抬高补强路段
路面病害处治设计方案
①首先铣刨5cm老路沥青面层;然后检查二灰稳定碎石基层,将严重网裂、松散的二灰稳定碎石基层路段挖除,根据面积大小采用贫混凝土或水泥稳定碎石修复。
②两侧加宽位置下挖40cm,就地20cm翻拌掺8%石灰进行处治,压实度压实度≥92%,处治宽度2.0m。上面铺设15cm碎石垫层+浇筑25cm厚C15贫混凝土,处治宽度1.79m。
③上面全幅加铺18cm水泥稳定碎石补强层+5cmAC-16F面层。改造后老路整体抬高18cm。
④为避免新老路面横向拼接处产生纵向裂缝,在两侧路面加宽砼基层顶面拼接处铺设0.5m宽抗裂贴。
(3)K33+236~K33+260 起点、K33+970~K34+010、K34+040~K34+090、K34+800~K34+866、
K34+900~K35+040、K39+920~K39+958、K40+030~K40+100桥头下挖路段K48+030~K48+050.802终点搭接段
由于路面需要抬高过渡,老路路面改善采用下挖新建路面结构处理。具体处治方案如下:
老路铣刨(下挖)23~41cm,铺设36cm水泥稳定碎石补基层+5cmAC-16F 沥青混凝土面层。处治后于桥面和补强后路段平顺搭接。
(3)桥面铺装
沿线桥面铣刨 5cm 老路沥青面层,喷洒防水层,重铺 5cmAC-16F 沥青混凝土面层。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SN-X307-SG标段。
SN-X307-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 本项目SN-X307-SG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5000万元
2.4 项目计划工期:2021年4月1日(暂定)至2021年9月30日(暂定)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专业承包叁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需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 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8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
(2)2018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3)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3.1.5 项目负责人条件:
(1)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任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
3.1.6 其他要求:
(1)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投入项目总工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任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3)拟投入的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注: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1.7 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
3.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则无需重负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睢宁县金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八一东路25号
联系人:陈丹
电 话:0516-80386559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张由
电话:0516-67899995
传真:0516-67899995
E-mail:1518450041@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其他
8.1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1年3月8日17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4时3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4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5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