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EPC总承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01 15:46:13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1335号和中石化以石化股份计[2020]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连云港市连云港港徐圩港区6号港池建设1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设计年吞吐量1850万吨,泊位总长412米,码头前沿停泊位水域高程-24米,主要建设1座工作平台、2座靠船墩、6座系统墩、1座消防泵房及综合楼、水域管廊、工艺管道、码头装卸设备等设施。具体概况详见工可报告。

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EPC总承包。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内所有工程(含临时工程)的初步设计HAZOP分析SIL评估、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包含桩基检测)、以及联动试车和开车提供服务数字化交付和交工各阶段内的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和服务工作竣工资料等内容;负责EPC承包范围内所有行政许可办理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所有行政许可手续。

3)计划工期

总工期:签订合同之后20个月内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主要工期节点:

1)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要求,6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2)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3)计划交工日期:20221231日。实际交工日期以发包人签署的工程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资质: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2016年1月1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10万吨级(或以上等级)原油或化工品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4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证书,同时持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6年1月1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10万吨级(或以上等级)原油或化工品码头工程总承包设计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2016年1月1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10万吨级(或以上等级)原油或化工品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项目副经理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5名。

    3.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http://jtyst.jiangsu.gov.cn/),在办事服务栏目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进入“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经CA登录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4.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4.3“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投标报表将无法生成。)

    4.4网上预约时,在预约信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4.5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系统中完成预约工作,并在领取招标文件登记时明确其联合体成员。

    4.6请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21年3139(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到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 前期相关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479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79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三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的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地点,投标截止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 209 号航运中心 14 楼          

    人:荆莉                    

       话:0518-8176606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人:陆腾蛟、陶军

       话:025-87715121

       真:025-87715110

    E - mail:JS8653117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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