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
养护、应急等设备采购项目CG-9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16)14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外,其余由政府通过财政性资金负责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养护、应急等设备采购项目CG-9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在南京长江第三大桥下游约5公里,南京长江大桥上游约13公里处。路线起自南京市浦口区五里桥,接拟改建的江北大道,跨越长江主航道后,经梅子洲,下穿夹江南岸,接已建成的江山大街,全长约10.33 公里,其中,跨长江大桥长约4.4公里,夹江隧道长约1.8 公里,其余路段长约4.1公里。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养护、应急等设备采购项目CG-9标段招标范围为:南京长江第五大桥工程养护、应急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后续服务。主要采购设备包括洗扫车、洒水车、防撞车、装载机、皮卡车、平板清障车、多功能除雪车、雪铲、融雪撒布机、滚刷、皮带传送机、电动车。
计划供货(含安装)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供货地点:南京市,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是洗扫车、洒水车、防撞车、平板清障车、多功能除雪车、装载机货物的代理商,应具有其拟供应货物的制造商的合法唯一授权,投标文件中须附有上述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上述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投标人投标的皮卡、洗扫车、洒水车、防撞车、平板清障车、多功能除雪车必须是纳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
(4)2015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类似养护设备(类似养护设备指至少含有洗扫车、洒水车、防撞车、平板清障车、装载机、多功能除雪车中的三项或以上设备)的供货业绩;
(5)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A级或A级(含暂定A级);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不存在因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形;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的“半流程招投标”中本项目招标公告处,请自行查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2日17:00至2020年10月29日18:00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提供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5.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汇款交费事宜详见“投标交款要求”(下载方式同5.1招标文件下载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 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大楼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南京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邮编:210019
联系人:钟增勇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刘兴宇、李扬
邮编:210029
E-mail:JS86531176@126.com
二〇二〇年10月22日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