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
主体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169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主体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京沪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骨架公路,是连接我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与经济商贸中心—上海的重要公路通道。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淮安至江都段,现状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88)中平微区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28m。北起于苏鲁交界的徐州新沂市,南止于扬州江都区,与沪陕高速公路相接,全长259.6km,途经徐州的新沂市,宿迁的沭阳县,淮安的淮阴区、涟水县、开发区、淮安区,扬州的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区。全线现状共设置15处一般互通,5处枢纽互通,设置6处服务区。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拟总体采用以双侧拼宽为主、局部分离为辅的扩建方案,扩建为八车道高速公路,扩建里程约259.6km,路基宽度42m。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主体施工项目JHK-GY3标段,本标段为预制拼装桥梁标段,含四座预制拼装桥梁,分别为横泾河高架桥、红兴河高架桥、东平河大桥和北澄子河大桥,均位于高邮市境内。其起止桩号分别为K913+038.396~ K914+422.476、K915+295.555~K917+906.535、K919+791.440~K920+091.520、K925+429.880 ~K926+423.880,路线走向与既有公路相同,路线全长5289.14m,途径高邮市龙虬镇、经济开发区及高邮镇等。
横泾河高架桥:既有桥梁中心线处跨径布置:左半幅为4×20+10+5×20+41×20+14+18×20,右半幅为4×20+5×20+10+41×20+14+18×20,全长1390.08m。现采用既有桥梁上、下部结构利用,上部内边梁加固,两侧拼宽的改扩建方案,上部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宽幅空心板、普通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梁,桥墩采用预制装配式框架墩。
红兴河高架桥:既有桥梁中心线处跨径布置:5×20+15+12×20+13+5×20+13+26×20+15+3×20+15+76×20,全长2617.08m。现采用既有桥梁上、下部结构利用,上部内边梁加固,两侧拼宽的改扩建方案,上部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宽幅空心板、普通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梁,桥墩采用预制装配式框架墩。
东平河大桥:既有桥梁中心线处跨径布置:15×20,全长306.08m。现采用既有桥梁上、下部结构利用,上部内边梁加固,两侧拼宽的改扩建方案,上部结构形式为预应力混凝土宽幅空心板,桥墩采用预制装配式框架墩。
北澄子河大桥:既有桥梁中心线处跨径布置:4×20+5×20+6×20+6×20+30+50+30+5×20+5×20+4×20,全长816.08m。因既有桥梁不能满足通航净空要求,现采取既有桥梁全部拆除重建的改扩建方案,上部结构形式为下承式钢桁梁、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墩采用预制装配式框架墩。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京沪高速公路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横泾河高架桥、红兴河高架桥、东平河大桥和北澄子河大桥的施工。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共3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业绩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新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梁施工项目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路基桥梁施工项目。
上述“改扩建工程”指对既有高速公路进行加宽的改扩建,新增互通或互通改造工程以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不属于“改扩建工程”。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交易平台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况;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8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主体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至少担任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主体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
上述“改扩建工程”指对既有高速公路进行加宽的改扩建,新增互通或互通改造工程以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不属于“改扩建工程”;上述“主体工程”指路基、桥梁、路面、隧道工程,以上4类工程满足其中1类即可。
在岗情况(任职情况):
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未在在建项目中任职是指: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已满且如期完工;或,
原任职项目尚未完工(含合同工期虽已满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但发包人已书面批准其变更撤离该项目(此情况需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除非在该任职项目中担任一般管理人员,由于无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变更备案,投标文件中应出具相关变更撤离的批文);或,
原任职项目合同工期未满但实际已完工(此情况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已取得交工验收证书的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已建工程的备案)。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已接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该项目中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视为在在建项目中任职。
c、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JHK-XY1、JHK-XY2、JHK-SY1、JHK-SY2、JHK-SY3、JHK-HA1、JHK-HA2、JHK-HA3、JHK-HA5、JHK-HA6、JHK-BY1、JHK-BY2、JHK-GY1、JHK-GY2、JHK-JD1、JHK-JD2标段,在其中标标段投标文件“表11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队伍资历表”中未明确具体承建的其控股、管理公司的,如其控股、管理的公司参加本次投标,均将被否决投标。
4.其他说明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除下列单位外,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均可参加:
(1)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JHK-XY1、JHK-XY2、JHK-SY1、JHK-SY2、JHK-SY3、JHK-HA1、JHK-HA2、JHK-HA3、JHK-HA5、JHK-HA6、JHK-BY1、JHK-BY2、JHK-GY1、JHK-GY2、JHK-JD1、JHK-JD2标段的中标单位及其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拟投入中标标段的主体实施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在JHK-XY1、JHK-XY2、JHK-SY1、JHK-SY2、JHK-SY3、JHK-HA1、JHK-HA2、JHK-HA3、JHK-HA5、JHK-HA6、JHK-BY1、JHK-BY2、JHK-GY1、JHK-GY2、JHK-JD1、JHK-JD2标段中中标数量总和已达到2个标段的,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及相关中标规则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公告下侧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7日18:00至2020年6月5日18: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4招标文件(含图纸)费用5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汇款交费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工作qq获取)。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4.5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18940261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8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4.9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14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淮安至江都段改扩建工程JHK-XY1、JHK-XY2、JHK-SY1、JHK-SY2、JHK-SY3、JHK-HA1、JHK-HA2、JHK-HA3、JHK-HA5、JHK-HA6、JHK-BY1、JHK-BY2、JHK-GY1、JHK-GY2、JHK-JD1、JHK-JD2标段的中标单位及其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拟投入中标标段的主体实施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如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在上述16个标段中中标数量总和已达到2个标段的,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及其控股、管理的所有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如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10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
4.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4.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徐敏
电话:025-84204474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邮编:210029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朱鹏
工作QQ: 2189402611
二○二○年五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