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广场地下二层停车场装修及停车收费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07 17:35:0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太湖广场地下二层停车场装修及停车收费管理系统项目(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改基础[2009]25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湖广场地下二层停车场装修及停车收费管理系统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  

    2.1.2 建设规模:  车库及南北通道装修及地面找平及排水系统、标识标牌安装,车库内设备间装修,地下一层停车场出入口装修、标牌,装修标线,标示系统,悬吊指示牌及停车收费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地下二层停车场普通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及相应配电箱至末端设备的电缆及桥架安装及采购,详见《技术要求及标准》。 

    2.1.3 合同估算价: 850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1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19年01月31日

    2.1.5 其他: 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服务的独立法人,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有效。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求投标人附信誉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
6. 财务要求:需提供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太湖广场地下二层车库装修及排水系统、太湖广场地下二层车库停车收费系统、南北广场连接通道装修及排水系统,详见《技术要求及标准》。
项目概况:太湖广场地下二层停车场装修及停车收费管理系统项目位于无锡地铁1号线工程太湖广场站、太~清区间西侧,太湖大道隧道以北,太湖广场地面中心绿化大圆环以东,永和路以南。该项目地下二层停车场有普通停车位223个,无障碍停车位4个,轻型货车车位3个,子母车位12个,总计停车位242个。本次项目为停车场装修及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
项目实施范围:车库及南北通道装修及地面找平及排水系统、标识标牌安装,车库内设备间装修,地下一层停车场出入口装修、标牌,装修标线,标示系统,悬吊指示牌及停车收费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地下二层停车场普通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及相应配电箱至末端设备的电缆及桥架安装及采购,详见《技术要求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①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80万元人民币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一项大型公共建筑(2万m2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备注: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业主证明;②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原件(电子招投标项目原件必须进行诚信库线上系统备案,原则上无需再提交原件,但不排除评标委员会因诚信库线上系统中内容不全、模糊不清等原因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材料核查);③验收报告/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完工时间;④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

    自2015/1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5/1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5/11/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5/11/6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1月07日  8:00 时至2018年11月12日  17:0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28日 9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 地    址: 无锡市北塘大街188号
  邮    编: 214000 邮    编: 214043
  联 系 人: 张延 联 系 人: 陈荣
  电    话:   电    话: 051081960116、13921506734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355318095@qq.com